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1 目的与意义
1.1为了使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更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核审批程序更能适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1.2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管理,达到技术先进、指导生产的作用,针对目前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现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3本办法结合了《项目前期策划书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编制条款,是对《项目前期策划书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内容的细化和具体化。
2 职责与权限
2.1编制审核审批职责与权限 2.1.1施工组织设计
2.1.1.1以下规模建筑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完毕后,分公司总工程师、质量经理、生产经理、核算经理初审,公司技术中心、工程监控中心(质量监控部、生产监控部、安全监控部)、造价合约中心共同会审,公司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1)公司、省及国家重点工程
2)建筑群体工程(5个及以上单体工程或者总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群体工程)
3)高度100m及其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 4)跨度30m及其以上的工业厂房 5)高度120m及以上的构筑物
6)重量1000t或者建筑面积20000㎡钢结构工程
7)重量300t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或边长70m的网架结构 8)30m及以上的预应力工程
9)一级以上公路(10km)路基工程 10)200000㎡及以上高等级公路路面工程
11)多孔跨径总长100m及以上或单跨40 m级以上桥梁工程 12)单洞长1000m及以上的公路隧道工程
13)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大中型市政工程、公路、水利工程
2.1.1.2上述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生产经理、质量经理、核算经理共同审定签字批准。
2.1.2专项施工方案 2.1.2.1危险性较大工程
a需专家进行论证的专项方案的编审职责与权限 1)由公司为总承包单位且自行施工的工程
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技术中心组织论证,分公司总工程师初审,技术中心、工程监控中心(质量监控部、安全监控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和生产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2)由公司为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
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完毕,分公司总工程师、质量经理、生产经理初审,技术中心、工程监控中心(安全监控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和生产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3)公司为总承包单位由建设单位实行分包的专业工程 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4)由建设单位实行分包的专业工程 建设单位组织论证。
b其它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生产经理、质量经理审批。
2.1.2.2分包单位(或有产权单位)的专项方案由分包单位(或有产权单位)编制,由其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其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总包单位总工程师签署意见。
2.1.2.3其余专项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质量经理、生产经理审批。
2.1.2.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由土建提供临时用电设备的名称、位置、功率等内容,并提出完成时间,由安装专业电气工程师组织编制,土建、安装分公司总工程师、生产经理共同会审后,经公司技术中心和安全生产部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2管理职责
2.2.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组织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审批、备案。项目经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及时性、针对性、贯彻落实负责。
2.2.2 分公司总工程师是分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审核、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对分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及时性、针对性、贯彻落实负责。
2.2.3 公司总工程师是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工程监控中心(质量监控部、安全监控部、生产监控部)、造价合约中心按要求在接到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待审稿当日审核、审批项目施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