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 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复试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组织工作。小组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王欢、胡启镔 副组长:闫强、马晓飞
组员:何瑛、宋娟、曾剑秋、黄秀清、万岩、张生太、许冠南 秘书:范琴、唐菊华 二、复试工作
1、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严格按照《2024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的要求,在复试前审查学生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标准,信息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合。对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2、确定复试名单原则
(1)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报考情况,根据计划招生总人数(不含推免生),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以及满足学校初试成绩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2)满足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计划指标的120%比例设定复试名单。
(3)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管理科学与工程:分数线为343 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 工商管理:分数线为368 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 应用经济学:分数线为366 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 公共管理:分数线为 363 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 3、调剂政策
各专业均不接受调剂。
4、破格政策
我院不破格国家线录取学生。 5、复试程序
(1)我院2024年各专业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笔试时间1小时,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考核、政治素质复试)。各项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专业笔试(40%)、综合面试(50%)和外语(10%)的成绩综合计算。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测试不另行组织,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2)政治素质复试由我院在面试过程中统一组织。请下载附件中的“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表格,由目前在读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参加政治面试时提交)。政治素质复试不计入复试成绩。政治素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每个面试小组不少于5位成员,成员5人均为中级职称以上,其中硕士导师不少于3人。考生面试成绩由面试组内各教师评分的平均分综合给定。每位面试成员独立对每位考生进行评分(记录员不参与评分)。记录员必须详细记录面试相关提问与应答。
(4)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5)考生复试笔试科目时间及参考书目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 笔试时间 专业课笔试内容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专业课笔试相关参考书目 苏东水,《产业经济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陈岩,《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清华大学出版社 傅家骥、仝允桓,《工业技术经济学》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薛华成,《管理信息系统》第6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胡春、王颂等,《通信市场营销学》第一版,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2年11月;傅家骥、仝允桓,《工业技术经济学》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徐双敏,《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冯静, 《公共政策学》第一版,北京大020240应用经济学 60分钟 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60分钟 技术经济学 管理信息系统 120240工商管理 60分钟 市场营销 技术经济学 120400公共管理 60分钟 公共管理学 学出版社 6、成绩组成和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形成考生的总成绩,其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70%+复试成绩×30% 。 其中,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5+外语能力×0.1 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7、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将在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公示。 网址为:http://sem.bupt.edu.cn
9、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公示。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2、考生对复试各环节有异议的,应在异议问题发生的5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管楼216室)。 3、学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四、复试监督和举报联系电话
1、学院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2283397
2、学校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2285173转806 3、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复试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执行。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19日
2024年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3.19(最新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