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简
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9)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9)一、名词解释1.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地区管辖又称“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3.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4.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将其放在监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5.地区管辖又称“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6.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为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到案接受讯问或审判,对经过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应当强制到案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到案的方法。
7.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被认定为非法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当排除在诉讼之外的制度。
8.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实施犯罪行为或在诉讼过程中,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不满18周岁的被害人和证人,适用不同于成年人的特别诉讼程序。
9.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的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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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其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方法。
11.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13.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14.审判管辖是指普通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审判权限的划分。
15.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为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存在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从而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18.犯罪嫌疑人是指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前的诉讼阶段,在提起公诉后刑事被追诉者就改称为被告人。
19.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0.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针对控方的指控,根据法律和事实,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被指控人的证据和意见,论证控方的指控不能成立,维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和。
21.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22.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二、简答题1.简述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范围。 答: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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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分)(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4分)2.简述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答: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审理对象不同。(2分)(2)提起的主体不同。(2分)(3)提起的理由不同。(2分)(4)提起的期限不同。(2分)(5)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同。(2分)(6)适用刑罚的原则不同。(2分)(7)做出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2分)3.简述同其他程序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有哪些特征?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有以下特征:
第一,从主体上看(1分),适用该程序的主体有两类,一是涉嫌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是在诉讼过程中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和证人。(3分)第二,从内容上看(1分),该程序是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过程中不满16或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讯问和审判”、“指定辩护”以及“不公开审理”等方面特别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或修改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方针、原则、权利保障、法律援助、情况调查、拘捕和羁押、合适成年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审判不公开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诸多规定。(3分)第三,从法律效力上看(1分),该程序是特别程序,对普通程序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即凡是该程序有规定的,就应当适用该程序。如果该程序没有规定,则适用普通程序。(3分)4.简述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体现在哪些方面?答: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3分)第二,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监督。(3分)第三,对人民法院审判的监督。(3分)第四,对执行的监督。(3分)5.简述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包括下列人员: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4分)(2)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4分)(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4分)6.简述何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有哪些种类?答: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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