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5) 45号
考试工作规程
一、 总则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考试 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使考试工 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牛管理规定》,特制定考试工作规程。
二、 职责范围 (-)教务处职责
1. 全校性大型考试的协调、组织与管理; 2. 考场的协调分配;
3. 学牛违纪舞弊、考试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4. 学牛成绩录入系统权限管理,学牛成绩档案管理; 5. 试卷的审查、印制;
6. 考试评估的组织以及与考试改革有关的工作。
(二) 系职责
1. 考试的协调、组织与管理; 2. 学牛考试资格审查;
3. 考试试卷的组织、保管、发放和存档; 4. 学牛成绩登录并报送教务处; 5. 考风考纪建设。
(三) 教研室及主讲教师职责
1. 考试课程的命题; 2. 监考;
高等学校学 3. 评卷、阅卷的组织和试卷装订。
三、 试题与试卷 (-)出题原则
教师须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以及相关的教学目标 层次要求为依据,认真填写《课程考试命题表》,并要求做到考试内容和考试题 型的权重分布与教学大纲基木一致。
(二)出题要求
根据各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理论课(含单设实验课)考试 必须一次出A、B两套试卷并附评分标准。其主要要求:
1.内容覆盖率要达85% (要求覆盖面大,题目多,分数分配不过分集中, 题目
类型多);
2?试题内容以“基木概念,基木方法,基木技能”为主,其难易程度分配 比例
是:基木知识题占60%,有一定难度的题占30%,有较大难度的综合试题占 10%(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试题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产生多义、 歧义或误解的情况;
3. 份量适当,考试时间一般定为120分钟;
4. 属于课时相同、教材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试 题由
课程所在系指定专人(尽可能指定教学经验丰富且木学期没有担任该门课程 授课任务的专职教师担任)命题,有试题库的系应尽可能用试题库出题;
5?试题按统一格式要求进行卷面设计,注明“开卷”或“闭卷”字样,并 须用
计算机打印输出,对特殊试卷试题统一用碳素墨水笔在规定的出卷纸上眷 写,字迹(作图)要清楚、工整。为了保证试卷文印质量,一般插图和试题等不 要剪贴在试卷上。标题栏目要认真填写完整;
6. 评分标准应按统一格式进行设计。其中,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 观类
题目的答案须做到答题标准唯一,简述题、论述题、分析题等主观类题目的 答案,须提供“答题要点”或“评分细则”;
7. 非笔试课程的考试需提交考试方式、程序、题签和评分标准等书面报告。
(三)试卷的印制、发放和保管
1.出卷教师应在出卷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所出A、B试卷,经系主任(教研 室主
任)审核、签字后按试卷印制程序印制试卷。试卷印制程序:由系秘书将木 系的已审
核的试卷集中报教务处审批、登记、签字后,到校文印中心印制,文印 中心负责试卷保密、印制、分装;
2 ?试卷印毕由系试卷保管责任人连同草稿纸一起到校文印中心领回系统一 保管,
阅卷完毕评分标准交系试卷保管责任人留存;
3.学牛试卷由课程所在系负责整理并归档,按学牛成绩登记册的顺序整理 试卷,
并将学院统一试卷封面、课程考试命题表、学牛成绩登记册、试卷分析表 等成册装订。归档顺序为:第一部分为试卷封面,第二部分为课程考试命题报告 单,第三部分为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第四部分为学生成绩登记册,第五部 分为试卷分析表,第六部分为A卷及参考答案、试卷B卷及参考答案,第七部分 为考试记载表,第八部分为学牛试卷。其它考试有关材料(评分标准、考场情况 记载表等)按学期、年级进行归档;
4. 系教学管理办公室按考场安排表,将任务下达给各教研室,并认真布置 考场; 5. 分卷前应检查:考试课程、名称是否相符;适用班级是否相符;试卷份 数应
等于参考人数加2。试卷分完后,分卷教师应在封签上签字;
6. 学期中间(14周以前)结束的课程可由系教学管理办公室向教务处提出 提前
考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系组织进行考试。14周以后结束的课程不得提前 考试。
四、 监考
(一) 教职工按分发的考试安排表按时监考,无故不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者,须事先报告系负责人及教务处,经系同意及确定替代人 员后方可免监考。
(二)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设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检查学院考试工作。 系也要设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木系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处 理突发事件。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考试课程所在系领取试卷,领取监考 标志、考场记录、考场座次表、《考场规则》,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教 师进入考场后应首先整顿考场秩序,严禁学牛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检查 学牛学牛证,核实考牛是否对号入座,清理桌面和抽屉,除钢笔和必要的文具外, 书包和其它一切物品纸张应全部集中摆放。清理完考场后,监考教师应宣读考场 规则,分发试卷和草稿纸。
(三)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应佩带监考标志巡视考场,不得擅离岗位,不得 看书看报,不得相互交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四) 监考人员发现考牛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请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 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严重作弊行为,应立即停止该生考试, 没收试卷,在试卷总分栏标注“舞弊”字样,并在考场记录上详细写清违纪舞弊 情节并
《考试工作规程》(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修订).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