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政中心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
山东省泰安市市政中心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泰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市政中心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 编制时间: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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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政中心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
一、项目概况与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待定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市政中心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 3、预算控制价:125.06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政中心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详后附货物清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市政中心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对泰安市市政中心大楼的监控设备进行采购与安装。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与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 建设地点:泰安市市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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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项目售后服务与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与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1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泰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泰安市市政中心大楼 联系人: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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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杰 电话:
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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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推荐参数配置 数量 一、大屏显示系统 屏幕尺寸55寸,LED光源; 分辨率:1920×1080,双边拼缝≦1.7mm,水平可视角度≧178°,垂直可视角度≧178°,响应时间≦8ms; 亮度不低于750cd/m2,对比度不低于5000:1,图像显示清晰度≥1080TVL,亮度鉴别等级≥15级; ★液晶显示单元金属外壳符合盐雾试验要求;(提供封面具有大屏拼接屏 CNAS和ilac标示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液晶显示单元金属外壳符合防火试验要求;(提供封面具有CNAS和ilac标示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液晶显示单元漏光度低于 0.02cd/m2;(提供封面具有CNAS和ilac标示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 加盖原厂商公章) 标准19”机架式,4U机箱高度,12个板卡槽位,嵌入式系拼接控制器 2 统,模块化设计,支持双电源冗余,具有2组风扇,每组6个风扇(支持热插拔、冗余;支持吹和抽两种模式同时工作;支持刀片式音视频图像处理板,可根据需要配置不同数量的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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