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转化为数字教学资源及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 3. 科研创新信息化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主要维度是:
基于网络的协同科研开展情况及针对专业领域的科研网络社区建设与使用情况; 科研条件与资源的共享情况; 信息化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情况。
4. 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主要维度是: 信息化支撑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公共教学与科研资源对校外科普教育、人文教育、学科教育的辐射情况;
多语言、跨文化的教育资源与学习平台应用情况及在国际文化交流领域的辐射情况。
第七章 构建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继续教育信息化是建设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支撑。构建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开放大学建设,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信息化学习环境,促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推进继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与共享。建立继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规范和网络教育课程认证体系。探索国家继续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鼓励建设各类继续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库。充分利用包括有线电视网在内的公共通信网络,积极推动教育资源进家庭。推动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为全社会各类学习者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加快信息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发展高等学校网络教育,采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成人函授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探索中国特色高水平开放教育模式。根据现代远程教育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探索开放大学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模式,加强继续教育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建立遍及城乡的一站式、多功能开放学习中心,促进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制度,探索相关信息系统与支撑平台建设与运行模式,建设支持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考试与评价、质量监管体系,形成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为广大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为办学、管理及相关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专栏四: 2020年继续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框架
1. 继续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全面普及,主要维度是: 学习者可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情况; 课程资源通过评估与认证的情况;
家庭可访问数字教育资源的数量及利用率。
2. 继续教育开放灵活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主要维度是: 继续教育学习中心的功能及覆盖率; 继续教育学习中心的支持服务满意度; 为国家开放教育提供信息化支撑情况。
3.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普遍应用,主要维度是: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应用与数据互联情况; 办学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学习者数字化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累计与转换情况。
第八章 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教育管理信息化是推动政府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有力手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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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教育管理改革,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公共服务系统化、学校管理规范化。
提升教育服务与监管能力。建立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体系,制订教育管理信息标准,规范数据采集与管理流程,建立以各级各类学校和师生为对象的国家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资源,建立事务处理、业务监管、动态监测、评估评价、决策分析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动教育电子政务,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优化教育管理与服务流程,支撑教育管理改革与创新。
提高教育管理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机制,扩大和延伸招生、资助等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丰富的公共教育信息。建立覆盖全体学生的电子档案系统,做好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并根据需要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持。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评价综合信息化平台,支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电子校务平台,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与校务公开,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优化与再造,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支撑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学校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五:2020年教育管理信息化发展水平框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主要维度是:
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应用情况及对教育质量常态监控支持情况; 管理信息标准化和数据互通情况;
信息化对教育管理改革与创新的支撑程度; 师生、社会公众对教育信息服务的满意度。
2.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广泛应用,主要维度是: 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情况; 信息化对学校管理决策的支持情况; 师生对学校管理与服务信息化的满意度。
第九章 建设信息化公共支撑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信息化公共支撑环境包括教育信息网络、国家教育云服务平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与共建共享环境、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教育信息化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是全国教育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公共支撑。建设信息化公共支撑环境,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健康的信息化学习环境,支撑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模式,为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高性能信息化教学科研环境,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奠定重要基础。
完善教育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CEBSat)升级换代,不断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传输资源,实现全国所有学校和教育机构宽带接入。根据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要求率先实现向下一代互联网的过渡。探索国家公益性网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建立国家教育云服务模式。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采用云计算技术,形成资源配置与服务的集约化发展途径,构建稳定可靠、低成本的国家教育云服务模式。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公共存储、计算、共享带宽、安全认证及各种支撑工具等通用基础服务,支撑优质资源全国共享和教育管理信息化。
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共建共享环境。遵循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国家、地方、教育机构、师生、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环境,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信息服务;建设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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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满足各级各类教育需求的优质数字资源,开发深度融入学科教学的课件素材、制作工具,完善各种资源库,建设优质网络课程和实验系统、虚拟实验室等,促进智能化的网络资源与人力资源结合。坚持政府引导,鼓励多方参与投入建设,发挥多方优势,逐步形成政府购买公益服务与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减少低水平重复开发,实现最大范围的开放共享;提高数字教育资源对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支持能力和水平,支持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享用优质的教育资源服务。
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标准测试、认证、培训、宣传和应用推广保障机制。加快标准制订步伐,完善教育信息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采标率,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和软硬件系统互联互通。
建立教育信息化公共安全保障环境。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对恶意攻击、非法入侵等的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采取有效的内容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探索建立安全绿色信息化环境的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第十章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能力
队伍建设是发展教育信息化的基本保障。造就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育信息化师资队伍、专业队伍、管理队伍,为教育信息化提供人才支持。
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继续以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为重点实施培训、考核和认证一体化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将教育技术能力评价结果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加快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师职前、职后相衔接的远程教育与培训。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基本达到教育技术能力规定标准。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帮助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建设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明确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评聘办法,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持续开展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到2020年,实现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信息化能力全部达标,持证上岗。
提升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机构和学校管理者的定期培训制度,开展管理人员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升信息化规划能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逐步建立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将管理者的信息化领导力列入考核内容。到2020年,各级各类管理人员达到教育技术能力相应标准。
优化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相关学科的支持力度,优化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建立教育信息化实训基地,提高实践能力,鼓励高校信息化相关学科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和学校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
第十一章 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科学、规范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体制改革确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地位,通过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多方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制订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的基本标准,建立数字教育资源评价与审查制度;政府资助引领性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推广,购买基础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公益性服务;支持校际间网络课程互选及资源共建共享活动;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提供个性化服务;创建用户按需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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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形成人人参与建设、不断推陈出新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局面。
建立教育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战略研究机制。将教育信息化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应用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成一批国家级、省部级教育信息化技术创新、产品中试及推广基地,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设立教育信息化科研专项,深入研究解决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和核心共性技术。建立一批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机构,为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制定、政策制定和建设实施提供咨询与参考。
建立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吸引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引导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形成一批支持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营造开放灵活的合作环境,推动校企之间、区域之间、企业之间广泛合作。
推动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参与教育信息化相关国际组织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学习引进国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先进技术,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改革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服务体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明确信息化发展任务与管理职责,改革调整现行管理体制,完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建立与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高效实用的运行机制。
第三部分 行动计划
为实现国家教育信息化规划目标,完成发展任务,着重解决国家教育信息化全局性、基础性、领域共性重大问题,实施“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在优质资源共享、学校信息化、教育管理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与信息化基础能力等五个方面,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取得实质性重要进展。2012-2015年,初步解决教育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基本形成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2016-2020年,根据行动计划建设进展、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需求和教育信息化自身发展状况,确定各行动的建设重点与阶段目标。
第十二章 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行动
实施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网络资源为核心的教育资源与公共服务体系,为学习者可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建设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教育云资源平台,汇聚百家企事业单位、万名师生开发的优秀资源。建设千个网上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交流和教研社区,生成特色鲜明、内容丰富、风格多样的优质资源。提供公平竞争、规范交易的系统环境,帮助所有师生和社会公众方便选择并获取优质资源和服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和持续发展。
建设各级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针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不同需求,建设20000门优质网络课程及其资源,遴选和开发500个学科工具、应用平台和1500套虚拟仿真实训实验系统。整合师生需要的生成性资源,建成与各学科门类相配套、动态更新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规范汉字和普通话及方言识别系统,集成各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字库和语音库。
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制订数字教育资源技术与使用基本标准,制订资源审查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使用者网上评价和专家审查相结合的资源评价机制;采用引导性投入,支持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制定政府购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与服务的相关政策,支持使用者按需购买资源与服务,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资源服务。建立起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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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学校信息化能力建设与提升行动
学校信息化能力建设是国家教育信息化的主阵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创建教育信息化环境是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学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与改革试点,探索教育理念与模式创新,推动教育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探索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
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制订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采用政府推动、示范引领、重点支持、分步实施的方式,推动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基础设施、教学资源、软件工具、应用能力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智力资源的共享与传播,使每所学校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高校数字校园建设。大力推进普通高校数字校园建设,普及建设高速校园网络及各种数字化教学装备,建设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完善的信息发布、网络教学、知识共享、管理服务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等数字化平台,推进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持续推进并优化高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实现科研与教学的互动和对接,积极开展基于项目的学习,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构建高校科研协作与知识共享环境,推动高校科研组织模式和方法创新。
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选择不同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的区域、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试点,建设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及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验区,探索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新思路、新方法与新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
第十四章 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行动
建设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是支撑教育管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和管理决策平台,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国家级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和国家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教育质量、招生考试、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等状况的有效监管,提供教育考试评价服务。建设网络信息安全与运行维护保障体系。
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开展省级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网络信息安全与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并实现与国家级系统的有机衔接。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设云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基于云服务模式,为本地区相关教育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提供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服务。
推动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制订学校管理信息化标准与要求,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引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于云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建立高校管理信息系统开源软件库,带动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电子学籍建设,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现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建立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与编码规范,建立数据采集、交换共享、管理与应用的技术平台与工作机制,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衔接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与基础数据库,实现系统互联与数据互通,建设纵向贯通、横向关联的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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