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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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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部署,按照“创品牌、育龙头、抓有机、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绿色食品牌”用地保障服务,经研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主动服务做好保障

各地要高度重视“绿色食品牌”工作,瞄准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目标,按照“一县一业”的发展思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地单位沟通衔接,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二、切实保障“绿色食品牌”种养用地需求

(一)做好专项用地调查和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契机,在调查工作开展中,对涉及的特色产业用地情况进行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等资源状况。积极实施“绿色食品”种植区域地质调查,加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在已有调查基础上,优先调查滇中的水果、蔬菜、花卉及农经产品主产区,滇西的茶叶、小粒咖啡、水果及滇东北的中药材、水果等高原特色产业区,划定硒等有益元素土壤富集区,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安全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提升“绿色食品牌”农经产品的经济价值和对外宣传的知名度。

(二)积极支持“绿色食品牌”种养区域提升生产力。

各地要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切实落实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加大土地整治投入。要围绕“绿色食品牌”发展用地,因地制宜保护耕地,对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的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种植用地所需的玻璃、钢构、pv膜大棚、智能温室等,在保证农地农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进行经营性活动、不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前提下,土地利用

年度变更时可按原地类管理。

(三)充分用好设施农用地政策。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合理界定“绿色食品牌”8个重点产业为主发展所需的设施农用地类型。设施农用地选址时要依据地方农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建立相关部门联合踏勘选址机制,增加选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和规模农业经营发展。“绿色食品牌”8个重点产业为主涉及的蔬菜、茶园、果园、中药材等农经作物种植园的看护类管理房用地(单层、占地小于15平方米);规模化养殖中畜禽(含场区内通道、给排水设施)、畜禽有机物处置、引种隔离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用地等,可按生产设施用地备案。

“绿色食品牌”8个重点产业为主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含自用饲料加工);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可按附属设施用地备案。

“绿色食品牌”农经产品生产所必需的临时性炒茶、果蔬预冷等,农经产品临时存储(含保鲜储藏)、晾晒、烘干、清洗、榨汁、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农资和农机具临时存放及维护保养场所等,可按配套设施用地备案。

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要严格按国家和省的面积规定使用,鼓励各地在规划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时,在不修建永久性、经营性建(构)筑物,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空间进行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违法违规转包、转租或变相买卖。

“绿色食品牌”企业申请使用设施农用地时,应按相关规定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直接服务于规模化农经产品生产的晾晒、烘干、农经产品和农资临时存放、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等设施农用地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前提下,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确需占用且土地复垦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后,可在规定时间内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到期后必须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其他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农业建设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经营性的农经产品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

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经产品加工、展销等永久性用地,须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 三、多渠道保障“绿色食品牌”精深加工、展销、冷链、物流仓储及电商直供平台等用地需求

(四)统筹规划,主动服务。各地要统筹规划“绿色食品牌”建设用地,在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等各类园区规划时,应充分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积极引导“绿色食品牌”企业所需的精深加工、展销、冷链、物流仓储及电商直供平台等永久性建设用地向各类园区集中,对省级以上“绿色食品牌”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所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可申请使用省级预留计划给予重点保障。在办理项目预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时,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批。“绿色食品牌”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耕地占补平衡应主要立足于县域内自行平衡。县域内确实难以实现平衡的,应在州(市)范围内调剂补充,仍难以实现平衡的,可申请在省域内调剂补充。

(五)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确保“绿色食品牌”用地需求。各地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食品牌”用地,可采取以增减挂钩方式保障,按增减挂钩管理要求办理用地手续,确保“绿色食品牌”用地需求。

(六)鼓励盘活农村存量土地。“绿色食品牌”企业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发展“绿色食品牌”所需的流通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绿色食品牌”企业共同发展农经产品加工、展销业,促进绿色农业产业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七)创新保障方式,确保“绿色食品牌”用地需求。各地应认真落实《云南省“绿色食品牌”招商大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创新用地保障服务方式,及时了解掌握 “绿色食品牌”各大产业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和存在困难,积极主动服务,严格履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创新“一业一策”的用地保障方式,对已被确定为全省“绿色食品牌”重点招商目标的大企业、大项目,以及投资5亿元以上、符合《云

关于支持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关于支持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各州、市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部署,按照“创品牌、育龙头、抓有机、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绿色食品牌”用地保障服务,经研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一、主动服务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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