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提高的新屏障
加入WTO不仅意味着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同时也意味着今后我国的经济活动将遵循国际规则。作为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食品,其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我国当然不能独善其身,游离于国际准则之外。实际上,食物安全性保障条款在WTO规则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世界贸易组织例外规则允许其成员出于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等原因,可以违背WTO的一切原则而采取限制措施。世界贸易组织还允许其成员使用不同的标准和检验食品的方法,制定更高的标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避免食品污染造成的损害。随着我国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将接受并强化食品卫生安全观念,适应农业国际化的要求。
首先,加大对农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研究开发的投资力度,尽快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法,建立国家农业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管理体系、立法体系、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尽快实现我国由简单关税壁垒向复杂贸易技术壁垒的历史性转变。特别要积极推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按照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安全管理和标识管理等办法,加快构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评价、转基因农产品食用安全和转基因产品检验三类技术执法机构,尽快建设国家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
检定中心,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开发先进监测技术与设备,推动主要农产品监测、检测网络体系的技术升级,形成即符合WTO规则,又能有效合理保护我国农业发展的国家安全技术贸易措施体系。
第二,应尽快建立统一、稳定、规范和高效的农产品外经贸管理体制,采取措施推进政府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加大对外交涉的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改善农产品检验检疫及通关工作;建立国际农产品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积极发展并完善各种出口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加强相互协调和行业自律,使其在维护企业利益、开拓国际市场、突破“绿色壁垒”和解决贸易争端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策略
加入WTO以后,我国要全面履行TRIPS协议,在技术贸易、产品贸易和产品服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必须加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随着我国农业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更加要求我们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将科技竞争优势转换为经济竞争优势。因此,必须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植物新品种
保护制度建设,以保护、鼓励和推动育种材料创新、品种创新,缩短品种更新周期。重点要增强农业科技人员依法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意识,增加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总量;丰富和完善保护形式,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加快体系建设,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同时,更要加紧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研究。除了已有的专利权、新品种权等保护方式外,还要积极研究其他形式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扩展对新品种、新材料、新方法和新技术的保护途径,不断提高预测能力和保护水平。
(四)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必须适应WTO的农业规则 尽管WTO规则承认农业的特殊性,并不笼统地禁止对农业的支持,但却对农业的支持方式做出了种种约束,为了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继续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又需要对农业的支持方式进行改变和调整。因此,我们必须按照WTO的规则要求,明确支持重点,改变支持方式,调整补贴环节,加大绿箱政策的投入,调整黄箱政策支出的重点。
首先,要加大对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优良农作物品种选育特别是优势农产品品种选育的力度,同时,加强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选择
一批优质、高产农产品生产技术和资源高效利用及生态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和开发,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第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大幅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种生产基地建设和草原保护工程建设。
第三,调整黄箱政策的支出方向,将过去主要对农产品的流通领域补贴转变为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
(五)广大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亟待提高 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应对入世挑战、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制约因素。面对这样一个数量较大、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的社会群体,只有加大科技教育培训的力度,帮助他们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农民的现代意识和对科技的吸纳能力,才能把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和技术推广应用的问题。抓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要着力提高农民的三个能力:即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不断加快农民知识和技术更新的速度,提高农民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不断增强农民对信息的捕捉能力和适应市场的能力;适应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农民的转岗培训,提高农民从业能力,拓展就业空间,促进农村剩余劳动
力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