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7年度东营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7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http://124.128.251.110:8185/),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系统填写“说明”可从东营市继续教育网站下载查看。
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4份(A3纸型,须从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复印件20份。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该总结须经单位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全日制学历学位、评审依据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从学信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丢失或无法从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签章确认的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4.现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5.执业注册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和护理专业的申报人员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
6.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首次聘任现职称时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和《工资变动审批表》;企业人员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参保证明原件。
7.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8.2012-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 9.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证明原件。
10.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兼职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职称的,须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1.改系列或转岗的申报人员提交本单位出具的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考核合格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12.破格晋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晋升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写明符合原省人事厅《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中的第几条、第几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3.“六公开”监督卡。 14.申报材料真实性确认书。
15.《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按鲁卫人发〔2010〕5号规定未纳入支农范围的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完成1年卫生支农任务的,也可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16.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累计不超过3件。奖励证书须附颁奖部门下发的奖励文件原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17.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累计不超过3件。
医学中文杂志须具有CN—R刊号,同时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期刊(期刊/期刊社或报纸/报社)信息查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和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检索后结果的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著作同时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出版物合法查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任现职期间发表被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科研部门或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内容包括期刊名称、刊号、发表时间等信息)、收录证明、评审当年影响因子。
18.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专利,累计不超过3件。
科研成果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科研成果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科研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2016年度山东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相关程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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