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 .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

word格式资料

. . .

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对职业危害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监督检查中,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危害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报变更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word格式资料

. . .

职业健康培训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实现公司质量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影响质量和安全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按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产品质量、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人员,适用与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人员,适用于各车间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

2.职责

2.1综合部是培训、意识与能力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及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2各车间/部门参与培训、意识与能力的管理,负责管理好车间/部门的人员,使之达到胜任的要求。

2.3公司领导班子按分管业务负责相应人力资源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配置

3.1.1依据公司发展需求,当各车间/部门有人员需求时,提供人员需求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报综合部,经管理副总同意后,由申请单位填写《岗位描述》报综合部后,综合部组织进行招聘,特殊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招聘。

3.1.2《岗位描述》应全面描述该岗位对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如教育、培训、经验和技能要求等,综合部按《岗位描述》组织进行招聘。

3.1.3招聘化工操作工由综合部承办,招聘大学生及特殊工种人员由综合部牵头,相关领导参加用面试或答辩方式决定招取。

3.1.4已确定的招收人员,应经过入厂安全、质量、保密及劳动纪律要求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分配岗位,按规定试用。试用期一般工人为一个月,职员为试用期一个月,岗前期5个月,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提出转正报告,由主管副总审批交综合部,按合同管理签劳动合同。

3.2基本培训要求 3.2.1新员工培训

a) 上岗基本教育:包括公司概况、厂规厂纪、方针、目标、安全、质量、环境意识、重大危险源、相关法规,这些教育由综合部安排;

b) 岗前技能教育:包括所在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设备性能,及实际作业指导、现场异常或紧急状态处理,由各车间或相应部门实施。

3.2.2在岗人员培训

word格式资料

. . .

岗位技能的培训,公司每年策划形成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实施。 3.2.3特殊工种人员培训

a) 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工(维修电工、运行电工)、仪表工、锅炉工、起重工、焊工、及国家相关规定中涉及的特殊作业人员;

b) 特殊工种人员由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车间,有计划地送外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

岗。

3.2.4检验人员培训

a) 检验人员是指在技术部化验室工作,从事产品质量分析、检验、验证人员,也包括经授权从事中间产品分析或验证的人员,同时包括经授权从事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分析的人员;

b) 属于质量分析检验人员应由综合部按计划外培,取得合格证,得到授权检验人员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内部培训。

3.2.5内审员培训

a) 内审员包括: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两个体系内审员,也包括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

b) 内审员培训采取外培与内部培训相结合方法,内部培训同样具有相应效力。 3.3培训计划及实施

3.3.1公司每年年初三月底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其程序为: a) 首先由各车间/部门填写培训需求表,提出培训需求;

b) 综合部汇总后,依据师资落实情况和生产安排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c) 年度培训计划需经主管副总审批后下发执行。

3.3.2应按计划组织培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履行计划应进行计划调整,调整计划要经主管副总审批。

3.3.3验证培训有效性,每次培训应保持签到、卷纸、教案及培训总结等相关记录。 3.3.4建立培训档案,按人记录每一员工教育、培训、技能的经历。 3.4人员考核与评价

3.4.1综合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员工的能力考核,各单位应按综合部的要求按期完成考核任务。考核依据是员工个人素质、劳动态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生产、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情况。

3.4.2考核采用“上三级”考核办法,依据《上三级考核细则》进行以确认人员能力实际上是否满足要求,每次考核后,应报常委会同意,对排在末位的给予调转、警告、降薪或辞退处理。

word格式资料

. . .

3.4.3保持人员考核记录3.5通过宣传教育,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作贡献。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环保安全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 公司环保安全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word格式资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三)作业场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0eldj0zv8r0wk4t3v4f03ibqw7s1q700tix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