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
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沪环保防[2016]23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6.06.27 【实施日期】2016.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的通知
(沪环保防〔2016〕231号)
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是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安全、规范处理处置本市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提升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整体水平,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015年1月1日施行的《环保法》强化了企业的环保责任,要求企业落实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按照排污标准和总量排放、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建立环境保护制度、缴纳排污费、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项制度。各经营许可证单位应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 1 / 2
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进入企业危险废物负全
责;应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并在年度管理计划中予以明确。 二、严格遵守许可证管理规定
各经营许可证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证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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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的通知【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沪环保防[2016]23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6.06.27【实施日期】2016.06.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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