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1年管理岗位公开招聘考核
方 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1年管理岗位公开招聘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钟海平
副组长: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 2、工作小组 组长:李爱华
成员:纪委、工会及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 二、笔试、机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内 容 证书原件验证 笔试 机试 面试 时 间 9月29日15:00 PM 9月29日15:30 PM 楼2楼) 9月29日17:00 PM 9月30日9:00 AM 第6教学楼 6楼数模室 人事处会议室(新校区第1教学楼3楼) 地 点 人事处人事科(新校区第1教学楼3楼) 数学与统计学院会议室(新校区第1教学三、考核程序
1、原件验证。资格初步审查后,由工作小组查验相关证件原件,对参考人员资格进行确认。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机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机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接到吉首大学人事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据)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
机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及常用办公软件应用能力。机试内容为word和excel。
面试:根据笔试和机试成绩排名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按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4、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察。 5、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事处网页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6、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0743-2198013
地点:吉首大学新校区(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人事处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