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哲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
1、具有较好的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及为学术研究勇于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创新人才。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的发展水平,以及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用一门外国语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书刊,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具备从事本学科学术研究、教学或技术管理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3、 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中国古典哲学
包括对中国古代哲学经典的解读、对中国古代宗教的研究,以及对中国古代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
2、佛教哲学
包括中印佛教史,原始佛教与大乘佛教的关系,中国禅宗,人间佛教等。 3、中西比较哲学
探讨对中西哲学比较方法的深入研究,对中西哲学中主要问题的具体比较研究,通过比较研究来寻求中国现代哲学的问题与表达方式。
三、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累计在学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第一年一般以课程学习为主,后两年以论文工作为主。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
2、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的作用,因材施教,教书育人。鼓励研究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超过30学分(不包括学术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等必修环节)。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70分及格,选修课程60分及格。
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导师提出具体意见,决定其是否补修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成绩档案,注明“本科”字样,不计入总学分。
公共英语课的免修参照《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养环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提交,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论文研究计划,一般在第三学期末提交。
2、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开题报告具体工作参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