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管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一、针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
成立文明施工小分队,定期对施工区域的围护进行整修和清洗工作。 每道工序结束时,都安排具体的施工人员对自己的施工范围进行场地的保洁和修复工作,每天两次。
如遇出土方时,安排专人在车辆行驶出施工区域时,对车辆的轮胎和车身进行清洗,防止车身上的碎土、碎石散落在马路上。
为了不影响市民的正常上、下班,我们尽可能的将材料等物资的运输时间安排在交通不是高峰的时刻。
在夜晚,不进行具有噪音的设备的施工,禁止施工场地内的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肆意乱按喇叭及发出不和谐的音调。
二、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做到达标排放; 施工噪声符合环保要求; 确保施工区域内无重大管线事故; 严格控制地面变形量,确保建筑物安全; 加强各种防范工作,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对环境保护的管理 1、临时占用道路管理
确需临时占用道路时,应分别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占路申请经批准后,应遵守下列规定:
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用途占路;
在被占用的道路及堆物的,设置安全围护设施; 不损坏被占用的道路及其设施; 不超面积、范围占路;
临时占用公路、道路的施工作业,不得损毁绿化、行道树、公用交通等设施;
施工期间,设施管线埋设、开挖的,依照《管线保护环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实施;
遵守其他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2、运输环境管理 (1)、车辆情况
车次车貌整洁,制动系统完好。
车辆后栏板的保险装置完好,并另再增设一付保险装置,做到双保险,预防后板崩板。
车辆应配置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应急。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自备的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土方运输承包方自行负责车辆的定期检修,以保持车况的良好。
(2)、土方装卸
土方装卸时,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 车轮出门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
车辆装载土方不应超高超载,并应有覆盖物以防止土方在运输中沿途扬撒。
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土方运输量进行统计。 (3)、土方运输
严格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路线行驶。
配备专用车辆对运输沿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4)、应急响应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现崩板立即停车,并及时向领导和管理部门汇报。同时围护好现场,以防污染进一步扩大。
土方运输组必须有一支10人左右应急队伍,配备货运车一辆,铲、草包(蛇皮袋)、水管10—20m等应急物资。
如车辆在行驶中突发火灾,驾驶员应及时用车用灭火器第一时间进行灭火。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与环卫或消防部门联系,办理冲洗道路的动力洒水车或用水手续,以作备用。
3、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环境管理 (1)、申报
应在工程开工前五日按规定向地方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渣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受纳场地的,应在申报排放处置计划时,提交受纳场地管理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
(3)、其它
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在五天内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应设置1.0m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拦,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
4、排水设施环境管理 (1)、排水设施的建设
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如区域内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2)、排水设施的验收
工程所属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部所属基层单位新建排水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并取得《排水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竣工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的管理
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和污泥,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必须严格按三次沉淀后再排放。
在施工期间,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加强管理工作。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如发现排水不畅或污水冒溢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施工所在地的排水单位通报,由排水单位及时维修、疏通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无堵。
施工过程中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堵塞排水管道;
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5、施工现场废水控制 (1)、施工废水的控制措施 施工排水系统
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三级排放系统。
一级排放系统:生活用水(食堂、浴室、洗手池等)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主要布置在生活、办公区。
二级排放系统:以排放雨水为主,水中含泥量较少,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但必须在出口端设置集水井,拦截水中垃圾。
排放含泥量较多的水应流入布置在基坑、施工便道旁的沉淀池内,必须经过三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2)、生活污水
施工现场均应建立厕所收集粪便污水;固定式厕所应设立化粪池,移动式厕所也应设置收集装置,同时派专人维护厕所的清洁,并定期消毒。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抽清。
(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各类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时,为保持车容应清洗车辆轮胎及车厢,清洗废水应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系统。
(4)、施工废水
散料堆场四周设置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体及土壤。
施工活动中开挖所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废水等必须经过三级沉淀后才能排放。
现场混凝土搅拌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止措施,避免搅拌活动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附近水体及土壤,形成污染。
(5)、排水设施维护
项目经理部、各施工队应定期对临时排水设置进行疏通工作。 梅雨期来临之前都要对下水道及场内各排水系统进行疏通。 (6)、其它
在施工现场禁止以下行为:
施工废水不允许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或附近的水体;
任何堵塞排水管道的行为; 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
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6、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 (1)、水泥扬尘
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尽可能使用商品水泥及散装水泥,减少使用袋装水泥,以削减使用水泥带来的环境污染。
在散装水泥罐车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防水泥散逸。
在水泥搅拌过程中,水泥添加作业应规范,搅拌设施应保持密闭,防止添加、搅拌过程中大量水泥扬尘外逸。
(2)、施工扬尘
在施工作业现场按照《项目部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分隔。
加强建筑材料的存放管理,各类建材及混凝土拌合应定点定位,禁
止水泥露天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放采用水喷淋防尘。
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以减少由于车辆行驶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由于施工产生的扬尘可能影响周围正常居民生活、道路交通安全的,应设置防护网,以减少扬尘及施工渣土的影响。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设置1.0m以一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措施。
坚持文明施工及装卸作业,避免由于野蛮作业而造成的施工扬尘。 (3)、车辆废气
运输、施工作业所使用的车辆均应通过当年机动车机尾气检测,并获得合格证。
运输、施工作业的车辆在离开施工作业场地前,应对车辆的轮胎、车厢、车身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泥浆在车辆行驶过程对外界道路及空气质量的影响。
装有建筑材料、渣土等易扬撒物资的车辆,车厢应用覆盖封闭起来,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撒、飘逸,污染运输沿线的环境。
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物排放。
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搞好施工期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形成的交通堵塞,减少因此产生的车辆废气怠速排放。
加强运输管理,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避免有可能引起的货物运输途中的散落、破损现象。
施工运输机动车辆应尽可能使用无铅汽油作为动力燃料,限制含铅汽油的使用。
(4)、其它废气
食堂饮食活动产生的油烟气应安装抽排风装置,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油烟气排放应符合当地排放标准。
空调设备安装位置也尽可能考虑周围环境特定,避免空调设备运行
产生的热气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7、施工噪声及振动的管理 (1)、施工噪声及振动的控制 (a)、施工噪声的控制:
根据施工项目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出口,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及车辆进出口应安置在离居民区域相对较远的方位。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居民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对于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离高噪声设备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配戴耳塞,以降低高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伤害。
(b)、施工振动的控制:
如施工引起的振动可能对周围的房屋造成破坏性影响,应向周围居民分发“米字格贴”,避免因振动而损坏玻璃。
(2)、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运输车辆驶入施工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应在相应时段内遵守禁鸣规定,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秒,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次。
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3)、其它噪声
运输车辆进出口应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的振动。
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
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
在居民区域内禁止使用唤人喇叭。 (4)、噪声监测
项目部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定期监测,并填写《建筑施工产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
8、环境卫生管理 (1)、生活区
生活区设围栏,有“五小”设施平面图和卫生包干块示意图。 门口标明企业和工程项目名称。 场地平整,无坑洼积水,无蚊蝇孳生地。 保持排水通畅,明沟、暗沟应清洁无杂物和黑臭。 生活区设施符合要求,垃圾分类入箱,保持环境整洁。
生活区周围的过道、马路要落实三包,保洁率做到路面整洁,无废弃物,无垃圾,不影响市容市貌。
禁止在生活区域内乱涂乱画乱写。 (2)、办公室、宿舍及更衣室
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蛛网、积灰、无痰迹、烟头、纸屑。 宿舍、更衣室内通风、明亮、干燥、无异味,办公室内部整洁、整齐、美观大方。
使用标准床铺,床上生活用具堆放整齐,床下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办公室、更衣室宿舍都有卫生值日制。
附近应设置供职工清洗手的水斗和清洗台,并保持排水畅通。 (3)、浴室
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整洁。
室内排水畅通,浴水不随意排放路边,影响交通。 (4)、厕所
严禁厕所设置于河道上,并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
应有贮粪池或集粪坑,并密封加盖,粪便不得满溢,要及时清运。 必须有水源供冲洗用,施工工地内不得设旱厕,并不能直接把粪便排入雨水管道。
有专人管理,每日清洗,保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