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
《决定》提出:“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这是着眼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开放环境中更好推动文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体现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文化创作生产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加科学、更加深刻,对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出更多高质量文化产品,更好满足人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文化产品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双重属性,它既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也有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经济利益、实现再生产的商品属性。在两种属性中,意识形态属性是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商品属性是文化产品的一般属性。实际工作中,不能因为文化产品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就忽视其意识形态属性,也不能因为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就完全排斥其商品的一般属性,而是要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正是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在文化创作生产中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也就是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在这方面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更好保证文化创作生产的正确方向和导向,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和作用。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始终是第一位的,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文化产品都要通过市场来实现价值,这就不能完全不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好,有利于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但文化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具体实现形式更多、更重要地体现在社会效益上。有些文化产品,经济效益可能不大,但对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很大,这就是文化产品和物质产品的根本区别所在。文化产品承载的是价值取向,影响的是思想灵魂,出了问题伤害的是人的心灵。因此,对文化产品来说,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就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就要服从社会价值。一部好的文化产品,最好是既能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又能经得起市场检验;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广受欢迎。近些年,文化创作生产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包括歪曲否定历史、诋毁抹黑英雄问题,包括宣扬“财富等于成功”、“享乐就是人生”问题,包括急功近利、过度娱乐问题,包括庸俗、低俗、媚俗问题,包括是非不分、善恶不辨问题,等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放弃了社会责任、不考虑社会效益。克服这些不良现象,解决这些问题,既要靠教育引导,也要靠制度保障。这就需要按照《决定》要求,着力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引导各类文化创作生产主体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严肃认真对待文化产品的社会效果,自觉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和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防止文化产品沾满铜臭气、沦为市场的奴隶,努力做到“两个效益”相统一、双丰收,在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中实现文化理想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