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1)根本目的: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主要内容:①微观直接管理——宏观间接管理
②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法律手段为主 ③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计划经济结合
(3)意义:有利于建成以人为本高度透明、阳光、法治、有责任的政府。 3.政府的作用:履行职能的表现——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①是什么:是人民更好地接受管理,享受服务。 ②为什么:我国国体+政府性质 ③怎么做:公民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
——了解政府的性质和职能,相信政府,支持政府,寻求帮助,监督政府行为,同时提高公民意识和素养。
二、政府的责任:对人民负责
1.政府的宗旨和原则
(1)是什么:宗旨为人民服务;原则对人民负责
(2)为什么:国家性质决定政府性质,决定政府宗旨原则。 (3)怎么做:
A.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反对官僚主义
①思想要求:牢牢树立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 ②行动要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追究违法失职行为。 B.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反对形式主义。
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②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程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的检验。 C.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反对主观主义
2.求助有门,投诉有道 (1)求助渠道 ①建设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 a.行政裁决:政府以第三方身份裁决公民的纠纷。
b.行政复议:公民对政府某行政行为不服,可向其上级复议。 c.行政诉讼:对政府行政行为不服,可向法院诉讼。 ②开设热线电话 ③设立信访部门 ④开通电子政务 (2)意义 ①对公民:有利于公民解决自身困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对政府: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建设清正、廉洁、高效的政府③对社会: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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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我国的政府受人民监督
一、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依法行政)
1.是什么
(1)权力的来源:法律(是法律授予的,人民赋予的) (2)权力的行使:依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 2.为什么 (1)必要性: ①根本原因:国体
②政府性质、宗旨、原则(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③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2)重要性:
①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与自由。
②对政府: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建设清正、廉洁、高效的政府。 ③对社会: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 3.怎么做
A. 具体要求 ①合法行政 ②程序正当:公示公开制度、回避制度 ③权责统一:执法有保障,违法必追究
B. 其它具体措施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审慎行使权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①为什么:决策时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关系国计民生 ②要求: a.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提高决策科学性。 b.民主决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c.依法决策:坚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决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d.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 (3)政府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立法工作,规定其行政执法行为。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1.为什么:
(1)必要性:①权力是把双刃剑,或造福人民,或贻害无穷。
②国体、政府性质宗旨原则、职能、依法行政的要求。 ③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重要性:①对公民;②对政府;③对社会 2.怎么做
(1)关键:建立健全权力执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兼靠民主和法制。
①靠民主: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 ②靠法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2)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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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外部监督(主体):人大、共产党员、政协、公民、司法 ②内部监督:上级政府、监督部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①内容:信息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
②原因a.对政府:有利于规范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提高政府威信。b.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③要求:提升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行使。
三、综合探究:政府的威信
1.是什么/怎么做(略) (1)含义:威望和公信力 (2)根本决定因素:国体
(3)有无威信的标志: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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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1.依据:①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2.途径:人民选出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
①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一切(?)重大事务。 ②产生政府、司法机关等具体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二)人民代表大会
1.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全国人大、地方各级人大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①性质: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职) ②闭会期间行使部分人大职权(最低是县级常委会)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人大职权: (1)立法权:
①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律,享有最高立法权。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③地方人大及常委会:立地方性法规,部分立法权 ④※国务院:立行政法规,享有行政立法权。 (2)决定权:
各级人大、县级县以上常委会(大政方针、政策、预算) (3)任免权:
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其相关国家机关人员进行检举、任免 (4)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三)人大代表
1.性质: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民主选举(县及县以下直接选举,县以上间接选举,任期五年)3.权利义务:
(1)权利:①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
②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 ③提案权:提出议案
④质询权: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2)义务:①守法,协助法律实施。
②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反映民意。 ③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政体
1.含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又称“国家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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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机构:①国家元首:国家在实质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
②立法机关、③行政机关、④司法机关 3.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二)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什么是人大制度? (1)含义: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出代表统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度。 (2)基石:人民代表大会 (3)地位:根本政治制度 (4)基本内容: 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它国家机关。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①含义:民主与集中结合: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A.人大代表与人民关系
1) 人大代表由人民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 人大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集中。 3) 人民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对人大代表予以罢免。 B.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 其他国家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2) 人大决定的事务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贯彻执行。
C.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 1) 在中央的统一指导下。
2) 合理划分中央地方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②集中表现:
少服从多,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统一决策管理。③反对:1)只讲民主,易导致无政府主义。 2)只讲集中,易导致专制主义/官僚主义。 2.为什么要实行人大制度?
(1)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地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优势:
①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体现人民意志利益。 ②是顺应国情的历史选择。
③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3.怎么做?——实行人大制度的要求
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 ②坚持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
第六课 我国的政党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二、中共: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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