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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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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按钮查找资料状态

?若要修改和删除-货主/托运商资料

1、通过查找功能找到想要修改的记录(资料来源必须为当前用户所在的机构)。 2、修改记录后单击“保存”保存修改结果,您也可以单击“取消”放弃修改。

3、单击“删除”可以直接删除记录,资料的删除是永久性的,若单击“删除”后系统提示不能删除则表示改资料已经被引用,需要选择/输入“资料状态”下拉框为删除,这样的删除为逻辑删除。

1.2 客户资料

登陆系统单击“业务协同”,进入 “基本资料---客户资料”进入“客户资料”界面。这里维护的是托运商对应的收货客户的基本资料。 ?若要新增-客户资料

1、 单击“新增”按钮,可以立即输入“客户资料”。在 “货主/托运商”下拉框中选择/输

入所属货主名称。

2、 在蓝色字体“名称”中输入客户名称,按Enter键自动带出“简称”。

3、 然后依次对照输入各栏中的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来保存输入,或者单击“取消”,

放弃刚才的操作。

6

钮新增地址资料按

?若要新增-详细地址资料

1、 在新增客户的界面基础之上,单击“保存”按钮保存输入数据。

2、 单击蓝色按钮“详细地址资料”弹出“客户详细地址资料”对话框,输入相关信息后单

击“保存”按钮保存输入(参见下图)。

中运卸地引单货址用输地类入址型选两分择类为客,装户将货地在地址托址 该地址所在的城市

?若要查找-客户资料

1、单击“查找”按钮,你可以立即查找“客户资料”。系统显示查找条件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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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击“清除条件”则会清除输入的条件。 3、单击“取消”则取消操作退回原来的界面。

?若要修改和删除-客户资料

1、通过查找功能找到想要修改的记录(资料来源必须为你所在的机构)。 2、修改记录后单击“保存”保存修改结果,您也可以单击“取消”放弃修改。

3、单击“删除”可以直接删除记录,资料的删除是永久性的,若单击“删除”后系统提示不能删除则表示改资料已经被引用,需要把“资料状态”改变为删除,这样的删除为逻辑删除。(参见1.1货主/托运商资料)。

1.3 商品资料

登陆系统进入业务协同模块,单击“基本资料-----商品资料”。进入商品资料维护界面。 ?若要新增-商品资料

1、 单击“新增”按钮,可以立即输入“商品资料”。

2、 在 “货主/托运商”下拉框中选择/输入所属货主名称,在蓝色字体“货号”、“品名”中

分别输入商品货号、名称,按Enter键自动带出“简称”。在“统一分类”和“商品分类”下拉框中选择/输入所属的类别,在“整件单位”中输入单位转换关系2。

3、 然后依次对照输入各栏中的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来保存输入,或者,单击“取消”,

放弃刚才的操作。

2

这是一个单位转换关系,比如一箱中保换十件产品则写作:箱=10×件。

8

批注2

?若要查找-商品资料(同于客户资料查找)

1、 击“查找”按钮,你可以立即查找“商品资料”。系统显示查找条件窗口。 2、 单击“清除条件”则会清除输入的条件。 3、 单击“取消”则取消操作退回原来的界面。

?若要修改和删除-商品资料(同于客户资料修改和删除)

1、 通过查找功能找到想要修改的记录(资料来源必须为你所在的机构)。 2、 修改记录后单击“保存”保存修改结果,您也可以单击“取消”放弃修改。

3、 单击“删除”可以直接删除记录,资料的删除是永久性的,若单击“删除”后系统提示

不能删除则表示改资料已经被引用,需要把“资料状态”改变为删除,这样的删除为逻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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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订单管理

2.1 托运单输入

登陆系统单击“运输管理”,进入 “订单管理----托运单输入”。进入托运单维护界面。 ?若要新增-托运单输入

1、 系统自动处于“新增”状态,您可以立即输入“托运单输入”3。

2、 在“托运商”、“装货客户”、“装货地区”、“收货客户”、“收货地区”下拉框中分别选择

/输入托运商、装货客户、装货地区、收货客户、收货地区名称/代号。

3、 然后依次对照输入各栏中的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来保存输入,或者,单击“取消”

放弃刚才的操作,若有备注信息需要输入,请单击“备注”在“备注窗口”中输入备注信息。

4、 在明细中输入产品的货号、整箱数量、拆零数量、货号和单价等其中商品数量必须输入 5、 单击“增加明细”按钮可以增加一条新的明细,单击“删除明细”按钮以删除选中的明

细。

6、 输入完成后,单击“保存”按钮来保存输入,或者单击“取消”,放弃刚才的操作。 7、 保存后系统提供两种托运单打印模式单击“打印”打印托运单,单击“打印零担托运单”

打印零担托运单。

打印零担托单打运印单普通新托增运明细 栏托运单状态输入商品名称商品明细可直接

3

这将依据您的权限。如果您有“新增”权限,则在打开“托运单输入”后,立即处于新增

状态。如果您没有“新增”权限而有“查找”权限,系统自动转入查找状态并显示“查找”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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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系统操作手册

单击此按钮查找资料状态?若要修改和删除-货主/托运商资料1、通过查找功能找到想要修改的记录(资料来源必须为当前用户所在的机构)。2、修改记录后单击“保存”保存修改结果,您也可以单击“取消”放弃修改。3、单击“删除”可以直接删除记录,资料的删除是永久性的,若单击“删除”后系统提示不能删除则表示改资料已经被引用,需要选择/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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