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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强化讲义-第14节商经法-企业破产法(4)-汪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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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债权,但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就高不就低)。

(四)和解程序

概念启动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为避免破产清算,经与债权人会议协商达成相互间的谅解的一项制度。①只有债务人才能申请,可以直接申请,也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请。②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合法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表决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生效。

①终止和解程序: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

和解协议

效力

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②约束力:经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审查

实战: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B.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C.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

D.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答案】D

2019年强化讲义-第14节商经法-企业破产法(4)-汪华亮

产债权,但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就高不就低)。(四)和解程序概念启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为避免破产清算,经与债权人会议协商达成相互间的谅解的一项制度。①只有债务人才能申请,可以直接申请,也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请。②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合法的,应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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