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房地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共x市x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龙委办发〔x〕31号)等精神,全区将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农村房地不动产确权颁证)。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结合区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和范围
农村房地不动产确权颁证内容:集体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
农村房地不动产确权颁证范围:对x区辖区内(含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约6万个不动产单元开展确权登记发证。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农村房地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受法律保护。
(二)尊重历史
农村房地不动产十分分散,其中部分时间跨度大、历史遗留问题
多,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审查
在农村房地不动产确权颁证过程中,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现场指界、真实有效、依法确权”的基本原则,确保每个不动产单元“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颁发铁证”。
三、明确分工
区委农工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编印确权登记宣传材料、统一印制申请、审核有关表册;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审核、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登记审核工作,发证工作;负责完善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全程审计监督。
区住建局:负责农村房屋测绘面积审核工作;负责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两层以上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登记审核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农户户籍信息提供和审核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确权登记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审查审核、政策研究、权属纠纷调处把关等工作。
区群工局:负责权属纠纷调处及信访维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各街镇、村、社准确名称和行政区划代码。 区农林局:负责提供1:1000正射影像图资料。 区规划分局:负责房屋规划的审核工作。 区文体广局:负责宣传工作。
各街镇:负责宣传动员、政策培训、权属调查、资料收集和审核、权属审核、纠纷调处和协调等工作。
四、完成时间
x年9月30日前,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做好招标前准备工作; x年11月30日前,完成作业单位招投标工作,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x年12月~x年5月,完成x镇、x镇、x镇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及确权工作;
x年6月~x年10月,完成x街道、x街道等等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及确权工作;
x年11月,完成登记审核工作,建立数据库,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x年12月,开展总结和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国土、住建、公安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农工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目督办、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土分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住建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