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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找法案例解析-公司不能以拒绝调岗为由开除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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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公司不能以拒绝调岗为由开除员工

要点提示:

即使签订协议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员工拒绝调岗时仍不视为自动离职,而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详情:

员工2010年8月26日,员工入职涉案公司从事管理岗位,并与涉案公司签订《湖南省劳动合同书》及劳动合同附件,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附件的第3条约定:鉴于涉案公司连锁企业的经营特点,员工同意在劳动合同期内服从涉案公司的工作调动安排,此调动包括涉案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和向其他涉案公司控股经营单位之间相互调动。涉案公司调动通知已经发出,员工需服从涉案公司调动安排,否则涉案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第6条约定:作为合同附件的有:《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上述附件涉案公司均已通过公司网络系统和公告栏进行公布,并均向员工作出了明确解释。员工已充分理解和知悉上述附件内容,上述附件和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是原、员工双方签署劳动合同的必要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之后,涉案公司先后安排员工在深圳市XXX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增城市XXX商业有限公司工作,最终员工回到涉案公司湖南分公司的财务中心会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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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一职。2018年7月23日,涉案公司向员工邮寄《调动通知书》:“因工作需求,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下发调令,调动您到湖南XXX店服务区担任主管职务,(原薪资不调整)请接到本通知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于2018年7月25到新单位报到。请接到此通知书后确认签字,如您在两个工作日内未签字,将会被视为知悉此通知并同意调动”。员工于2018年7月28日收到该《调动通知书》并向涉案公司发出《回函》:“本人自1999年9月6日入职公司,一直就职于公司财务系统,现任长沙市XXX商业有限公司会计管理部经理一职,于2018年7月26日突然接到公司EMS快递调令要求本人于2018年7月25日到湖南XXX店服务区报到担任主管,本人并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完全能够胜任原岗位,此前公司并未与本人协商降职一事,也未能说明降职的合法理由,本人现明确不同意降职调岗,继续在原岗位任职,敬请公司理解”。此后,员工并未去XXX店报到并就职一直在其原岗位工作。2018年7月30日,涉案公司向员工邮寄《返岗通知书》,称因员工未按照公司调令报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在2018年8月3日前返岗上班。员工收到该《返岗通知书》后,于2018年8月4日向涉案公司邮寄《回函》称不同意降职调岗至XXX店工作,并说明缘由。2018年8月6日,涉案公司向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称因员工一直未到XXX店返岗上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及公司《员工手册》制度要求,员工已构成自动离职,员工与涉案公司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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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已自行终止。员工于2018年8月8日签收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并向涉案公司《回函》称涉案公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此后,员工未在涉案公司处上班,并向长沙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日作出XX劳人仲案字[2018]第XX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涉案公司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280858元;二、涉案公司支付员工未休年休假工资9175元;三、驳回员工的其他仲裁请求。另员工已休2018年年休假1天。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7416元。

简单找法观点及争议结果: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关于经济赔偿金问题。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合同附件第3条的规定,涉案公司能对员工进行调岗,调岗包括部门之间的调动以及其他涉案公司控股经营单位之间的调岗。涉案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将员工从湖南分公司的财务中心会计管理部经理一职调至XXX店服务区担任主管职务,该两岗位同属管理类岗位,上述调整属于双方合同约定范围之内,且涉案公司岗位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未发生变化,员工对涉案公司的调岗行为属于行使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范畴,员工多次书面通知涉案公司后,涉案公司拒绝调岗安排,在原岗位工作至2017年8月8日后未再继续向员工提供劳动,员工自此亦未另行安排涉案公司工作,应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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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支付涉案公司1999年9月6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共计19个月的经济补偿,故涉案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140904元(7416元×19个月=140904元)。

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关系。员工1999年9月6日入职集团,自2009年9月5日后,每年依法应当享有10天年休假。员工于2018年8月8日离开涉案公司公司,故截止至员工离职之日,员工的2018年应享年休假为6天(220天÷365天×10天=6天)。员工已休1天,还剩5天未休,故涉案公司应当支付员工年休假工资(7416元÷21.75×5天×200%=3409.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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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找法www.jiandanzhaofa.cn案例解析-公司不能以拒绝调岗为由开除员工要点提示:即使签订协议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员工拒绝调岗时仍不视为自动离职,而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案例详情:员工2010年8月26日,员工入职涉案公司从事管理岗位,并与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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