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清洗、消毒与保洁制度,明确清洗消毒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1. 根据加工经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清洗、消毒、保洁专用设备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2. 清洗消毒设施的设置应能满足如下基本操作步骤: (1)清洗步骤:去除食物残渣、洗涤剂刷洗、清水冲洗。 (2)消毒步骤:
?热力消毒步骤:在清洗的基础上使用设备设施加热消毒。 ?化学消毒步骤:在清洗的基础上,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清水洗除残留消毒液。
3. 自动制售设备中与食品接触的部件,应为可拆卸或其他便于清洁的形式。
4. 清洁工具和用品(如拖布、抹布等)的水池应专用,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和其他食品接触表面,或明显低于相邻设备设施。
5. 各类食品用具、设施和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去除食物残渣和油污,接触即食食品的,清洗后还应消毒,并保洁贮存。非接触即食食品的应适时消毒。
6. 消毒后的工用具应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标识明显。 7. 食品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应依据是否接触即食食
品分别清洗、消毒,可分别设置专用水池,或按照接触即食食品、非接触即食食品的次序清洁消毒。
8.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按照消毒剂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和使用。
9. 清洗消毒操作过程不得污染食品和其他物品。 10.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1. 经营场所按供应和销售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销售、操作中产生的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12. 经营场所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每季至少检查2次,确保无破损、无漏水、无脱落、无霉斑或霉变。
13. 经营场所配备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保洁、通风防潮、防霉、废弃物存放、防蝇、防鼠设施,每月至少检查和维护1次,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4. 每月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保养要到位,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15. 餐饮类服务者配备的餐具、容器、刀具、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作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及时清理或清洗,必要时消毒,每天至少检查维护1次。
16. 以上检查、维护保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