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栓塞临床护理学论文(全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0年12月~2013年12月我院收治的30例肺栓塞患者,其中男17人,年龄40~79岁,平均年龄67岁。女13人,年龄42~80岁,平均年龄70岁。腹部手术28例,下肢骨折术2例。这些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较为严重的有2例,喘鸣者5例,胸痛者6例,咳痰且带血丝的1例。同时,这些患者部分有基础疾病:静脉炎1例,高血压10例,动脉硬化1例,冠心病3例。这些患者确诊为急性肺栓塞的方式为:肺通气灌注(V/Q)显像,肺动脉CT血管造影(CTA)、心电图、超声心动图(UCG)等。 1.2治疗
30例急性肺栓塞患者均用呼吸机辅助呼吸或给予吸氧,同时,给予纠正水电解质失衡、抗休克和抗病毒感染等方式的综合治疗。且用尿激酶和低分子肝素钙进行溶栓抗凝治疗。静脉注射低分子葡萄糖酐,促进微循环。 1.3护理措施 1.3.1常规护理:患者一旦被确诊为急性肺栓塞,首先要使其卧床休息,千万不要随意活动,减少触碰患者的血栓部位。因为触碰或腹腔内压力增大有可能使深静脉血栓脱落,造成危险。对于不同程度的急性肺栓塞应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和护理措施。鼻(面)罩无创性机械通气或经气管插管行机械通气,用于合并严重呼吸衰竭时。如果运用机械通气,要考虑正压通气对患者全身心循环的不利影响。一般情况不要将行气管切开,否则有可能在抗凝或溶栓过程中局部大量出血。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临床症状,如:温度、皮肤、循环改善情况等。同时,记录好患者每小时的排尿量,以便为诊断提供更为合理、准确的依据。
1.3.2生活护理:当急性肺栓塞患者的病情有所好转得到有效控制时,护理应根据患者病情给予一定的营养补充。这时应多补充些流质性的富含营养的食物,以增强病人抗病能力,还要注意营养的综合搭配,补充些富含维生素的水果、蔬菜等。这也能有效阻止肺栓塞诱发因素的产生。如果一旦患者有血栓形成,就要积极采取抗凝治疗措施,监督好病人定时吃药,按时检查。需长期服药抗凝的患者,护理人员要尽好自己的职责,催促患者按时检查,监督患者坚持用药。
1.3.3心理指导:急性肺栓塞发病快,且病情较为严重,伴有不同程度胸痛、呼吸困难、濒死感等不适感觉,患者会产生烦躁、焦虑和恐惧的心理[4]。这种情绪状态极易引发栓子的脱落。如果没有良好的心态,病情的好转就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护理人员一定想方设法稳定病人情绪,细心、耐心地为患者讲解该病的有关知识,使其坦然看待该病,减少不必要的疑虑担心,以及不良情绪对肺动脉和肺血管的不良刺激。同时,多和家属沟通,让家人做好配合,鼓励患者,给病人精神上的最大安慰,让病人树立自信,以良好的心态接受治疗。 1.3.4溶栓和抗凝护理:如果患者一旦被确诊为急性肺栓塞,最好的办法就是溶栓和抗凝治疗。这种方法能使病人栓塞的血管再通,降低右心前阻力,保障正常的肺循环血量,在实施溶栓和抗凝护理前,要保证患者卧床休息14~16d,然后测量凝血酶,接着,根据患者病情在严格掌握溶栓药物剂量和滴速下,进行溶栓治疗。溶栓时要尽可能选择较粗较直的血管,尽可能防止药物外渗。溶栓治疗后还要定时检测凝血酶,并进行观察。在溶栓治疗时,并发症也是不可避免的。如:肠胃道出血或颅内出血,几率为4~6%。所以,护理人员要真正做到尽职尽责,时刻注意患者有无出血症状,还要注意患者的神志状态和情绪变化。注意观察注射部位、皮肤等有没有出血点。嘱咐患者咳嗽不要用力,不要让外力伤及皮肤。一旦发生头痛、呕吐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告,防止病人脑出血发生。
1.3.5出院后生活护理指导:急性肺栓塞患者病情好转出院时,护理人员要嘱咐患者及家人
一定按时服药,同时说明有可能出现的病情复发情况,在患者自我监测方面做好指导,如果出现出血、再栓塞情况或其他不适,及时到医院就诊。另外,嘱咐患者家人做好监督,多让病人吃些富含粗纤维的食物,减少脂肪类和糖类食物的摄入量,避免患者体重增加,保障大便通畅。还要戒烟戒酒,不吃辛辣食物。 2结果
统计分析我院30例急性肺栓塞患者,经溶栓、抗凝、抗感染等临床治疗和精心护理后,治愈出院20例,病情好转9例,1例患者因年龄偏大,病情恶化,被及时转院治疗。 3讨论
护理人员精心护理、仔细观察和医生准确治疗是抢救成功的重要因素。护理人员要护理到位,无微不至,精通急性肺栓塞临床表现症状特点,准确判断评价患者病情,为医生诊断正确提供准确依据,从而提高救治成功率。同时,护理人员要给予患者正确的护理指导,要让患者坦然看待该病,稳定病人情绪,减少不良情绪对肺动脉和肺血管的不良刺激,防止病情的恶化。这样也能有效控制并发症的发生。总之,30例急性肺栓塞患者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顾下,均得到了有效护理和治疗,收到了满意的效果。在抗凝、溶栓过程中也无并发症出现。因此,只要医护人员强化责任意识,精心呵护,细心观察,及时治疗,加上正确的护理引导,就能减少患者痛苦,大大提高病情治愈率。 作者:李英 单位:牡丹区精神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