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1.实践形式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履行专业实践申请程序后,以硕士研究生身份进入学院指定的实践基地完成至少6各月的设计实践,并结合实践内容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工作。 2.时间安排
第二学年,本年度时间为20XX年8月-20XX年1月 3.专业实践基地
专业实践按学院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灵活进行:
方式一:有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与工程设计实践课题,按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需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
方式二:到学校与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的专业实践基地进行实习。
学生根据自身实践安排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并于20XX年6月25日之前交至教务办公室。 4.校外导师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联合导师职责,有充足的精力投入研究生指导;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为职业注册师,且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3)主持过科学研究或大型项目。
论文完成人可采用工程设计、工程应用研究等形式提交学位论文,同时提交相关成果。
5.实践过程管理
(1)在外实习的专业型研究生应在实习期间认真积极地投入设计实践; (2)研究生在实习期间服从校外导师的工作安排,同时应该保持同校内外导师的联系;
(3)在实习期间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登记表》、《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以上表格在实习结束后与成果已同提交。 (4)实习期间要求提交的成果:
1、每两个月一次的实习小结,共三份(需及时寄给校内导师),小结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收获体会、个人表现等等,要求实事求是,并请设计单位联合导师签名认可;
2、工作笔记,主要内容:参与项目名称、规模、工作内容、设计阶段,如何分工、协调,本人承担的具体任务,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最终的解决计划,有何体会等等;
3、实习总结(不少于5000字);
4、《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评定表》(加盖公章);
5、设计实践成果(A4成册和光盘资料)。 篇二: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为使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保障
各学院(部)要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主动与企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努力建立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和专业实践培养基地,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和稳定的实践平台。 二、专业实践时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组织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专业实践内容体现研究生水平”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依托于学校、学院(部)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学院(部)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己所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3、依托于校内研究所、实践平台,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4、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就业去向,自行联系企业实践单位。 四、专业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指为完成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依托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的科研平台,带着专业课题进行课题研究,可与工作相结合。对进入实践的企业要具备进行课题研究的条件,有专门的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指导。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与校内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交各培养学院(部)审核,培养学院在20XX年6月28日前将学生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表》及其汇总表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出专业实践应提交的材料:
1、专业实践计划表5份(研究生学院、培养学院、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学生各1份);
2、校外导师聘任申请表3份(培养学院、校外导师和学生各1份); 3、外出实践承诺书4份(研究生学院、培养学院、导师和学生各1份); 4、专业实践行为公约2份(培养学院和学生各1份);
请各学院在6月28日前落实好201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单位。督促学生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如期毕业。 五、专业实践考核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在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简称“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不得少于5000字。校内外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及格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需重修。
专业实践开始时间从研究生学院收到《专业实践计划表》的时间算起,结束时间按《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上实践单位签字盖章的时间计算,专业实践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者则该门课程成绩不合格。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含重修)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请各培养学院将201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及网上提交成绩后的正式成绩单在6月28日前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如有提前毕业的学生,请在答辩前提交专业实践成绩。 篇三: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切实提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能力和素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XX】1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暂行计划。
一、专业实践时间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二、专业实践组织实施
专业实践工作可实行“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充分发挥校外合作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事业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合作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2、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有实践条件的企业单位。
3、依托学校与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应将“专业实践计划表”及时报学位点所属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二级单位应组织进行专业实践考核,研究生填写《广东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撰写3000字左右的专业实践总结。
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