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
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
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
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
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
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
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
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
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
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
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
为准。篇二:艺术团规章制度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为把信工系艺术团搞得有声有色,硕果累累,在文艺、才艺等多种艺术在学院有一席之
地,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钢铁般的坚强集体,烈火般的热情成员。要力争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决心,方能使艺术团做到越练越升华、越长越铿锵有力。为此,特颁
布此次规章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1、艺术团成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对维
护艺术团团结和荣誉的事要积极热情。 2、成员的日常思想行为以及关键时刻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表现要与艺术团宗旨
保持一致。 3、专业学习要有目的性、针对性。通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 4、对专业学习要有钻研精神,热爱艺术、互相协助,认真投入,虚心求教。 5、期间要求队员注重仪表,举止文明大方。把握机会,文明展现自我。 6、艺术团成员要遵守排练纪律,听从指导教师、学生负责人、领队的指挥,主动配合老
师、负责人、领队等开展活动,执行任务。 7、在排练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如因故不能参加训练者,应事先向负责人请假,不允许
临时让人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8、无故迟到三次,旷课两次者则视为自动退团。在参加演出活动过程中,必须准时到场,不能擅自离队。
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 团长(1人) 副团长(1人)
演唱队长(1人)成员若干 舞蹈队长(1人)成员若干 器乐队长(1人)成员若干 各部门工作职责: 艺术团团长:负责主持艺术团的全盘工作,参与学院有关对内,对外活动的协助,管理和调配艺术团的内部成员,以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每次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定期召开分部会议,听取各分部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部工作进行指导,全权监督,负责换届
选举有关事宜。 艺术团副团长:是团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团长做好分管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支持团长的决定。当团长工作出现漏洞时,应及时给予提醒,坚持工作原则。活动完毕后,写出总结及时交给团长保管。突发时间而团长不在时,应及时承担起团长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问题,
应尽快向团长汇报。按时完成团长交给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团长汇报各分部的一切情况。 演唱队队长:氏负责选拔和组织全院歌唱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演
唱形式包括:独唱,组队,大合唱,小合唱。歌唱形式包括:通俗,美声,民族,戏曲等。 舞蹈队队长:负责选拔和组织全院有舞蹈基础的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
训。舞蹈形式包括:独舞,街舞,民族舞,交易舞。 乐器队队长:负责选拔和组织爱好乐器的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乐
器类型包括:长笛,手风琴,钢琴,吉他,贝斯,鼓等。 附: 艺术团还需招纳主持人4名(男女生各2名),造型设计6名。 主持人选拔条件:口齿
伶俐,普通话好,反应灵活,形象气质佳。 造型设计选拔条件:能够设计出青春活力又有学生风采的形象,要求速度快又好。 招聘时以推荐为主,自荐为辅的形式,各队分别通过才艺展示进行选拔,文艺社选拔通
过上交稿件的质量而定。
每月末搞一次小型的文艺活动,如院方允许可与外校联谊
艺术团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