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1、 为规范项目公司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
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与审
核、现场施工配合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 第二条 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依照委托勘察设计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
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2、项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 (1)工程管理部
①组织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 ②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结合施工单位图纸需求计划,提
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
③组织施工图工程量的核定工作;
④负责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
与考核;
⑤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 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工作。
⑦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甲供设备
的清单,并审查后报项目公司。
⑧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根据
双院制审查意见优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集团总部及山东省
交通运输厅的审批。
⑨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额为前提,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
施工图投资控制情况;
⑩参与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 (2)计价合同部
①计划合约部负责设计各阶段工程概(预)算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勘察设计管理
1、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强制标准,根据批准
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2、设计质量控制
(1)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初步设计审查批复进行
施工图设计,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错误或 遗漏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2)在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结构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要充
分考虑当前国内的工艺水平和能力、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对 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 提出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
(3)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国家已有规定
的,可合理选用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
(4)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材料、设备的
生产厂或供应商。
(5)应积极利用工程试验、补充勘探、科研等成果,以及
设计审核和咨询意见进行设计优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设计质量。3、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供有效设计文件。
(1)按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需要和项目公司要
求及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图纸和清单;
(2)按供图计划按时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3)按规定格式和时间要求上交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①根据勘察设计合同约定,按时将施工图的电子文件提交
给济鱼公司。
②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电子文件,均以CD或DVD可
读存储介质形式进行存储,施工图中的“图”以 AutoDesk 济鱼 公司的dwf格式提供,“文”以pdf格式提供。电子文件要与纸 质文件内容相同,施工图要与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图保持 信息的一致性与完整性。
(4)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最新版本编号以保证设计文件的 有效性和真实性。当修改设计文件时,要更改版本编号,同时将 修改情况书面通知施工、咨询、监理和建设单位,并及时收回作 废版本的文件。杜绝作废版本的设计文件在施工现场留用。
4、设计投资控制
(一)勘察设计单位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以初步设计
批复的投资额为限额,确保工程概算不超过工程可行性研究的金 额、预算不超过概算;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开展施工图优化设计工作,在满
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
5、现场施工配合工作
(1)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成立配合施工机构,健全
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现场设计配合工作:
①其现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项目公司的管理范围和
工程特点相适应,并报项目公司审查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