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照明股利政策及其特点
1、采用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是现金股利;并且是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2、股利支付比例高。现金股利支付率平均在 70%以上;远高于有分配能力
的上市公司平均现金股利
35.3%的支付率。
二、中国上市公司普遍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的背景下,佛山照明却以高现 金股利发放为其股利政策的原因
( 1)股东结构:
佛山照明第一大股东为佛山市国有资产办公室,股价高低对股东来说没有 太高的吸引力(除增发时),因此现金股利将是对股东最好最直接的回报,也 是地方财政收入方式之一。
(2)佛山照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充足,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远大于实发红利所支付的现金,公司有足够的现金用来进行股利分配;并 且利润稳定增长,主营业务利润稳步增长 ,净利润总体也在增长,符合法律规 定。
(3)经营者稳健经营意识;无论从佛山照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还是股价变 动情况来看,佛山照明的表现还是较为稳健,这是毋庸置疑;这是管理者管理 风格的体现。
( 4)从高管薪资结构来看,股权分红也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也有 高分红的动力。
(5)防止恶意并购:
佛山照明股东结构比较分散,第一大股东占股本的
23.97%,第二到第十大股东仅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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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如果采用送股等方式会有稀释股权的风险,由于现金充裕增长稳
定,如果保留大量现金,也会让并购成本降低,进而会引发恶意的兼并收购行 为的可能。
三、这个被市场人士称为 “另类 ”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似乎对公司一贯的高 股利政策并不领情,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平平的原因
( 1)高现金红利政策,相对于一级市场股东投资收益率是很高的,但相对 二级市场股东以十倍以上溢价获得的股权而言,分红并没有太高的收益率,二 级市场特别是中国二级市场,更多的收益来自于股价变动的差价;大股东这种 行为某种意义上是损害了二级市场小股东的利益。
最大股东佛山市国有资产办公室,作为国家法人股持有人,拥有国家法人 股的收益权,但由于没有套现渠道,套现后也没有资产所有权,因此套现现金 股利收益是最好的方式,因此,佛山照明一边发放
现金股利( 10亿元),一边股票再融资( 11 亿元),由此产生了较大的费 用,进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收益,因此二级市场不认可。
(2)股价一般由几种原因和力量决定,目前这些原因和力量不成熟;首 先,由于佛山照明大量现金分红的同时又以各种方式进行股票再融资,造成了 公司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的下降,因此公司净资产不大,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 也都没有太大的想象空间;其次,佛山照明这种操作方式并不能受到目前寻求 短线投资机会的中国股市庄家和散户的认同,因此也无法得到更大的青睐。
四、尽管佛山照明 1994--2000 年之间的现金股利支付率还比较稳定,但是 现金股利占公司自有现金流量的比例却极不稳定,佛山照明发放现金股利的决 策背景究竟如何 ?
(1)法律规定背景:
① 《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所 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国家金 库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国有法人股的权利是收益权,归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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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00 年《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发布前,对于上市公 司再融资存在一定漏洞,存在高现金股利套现取款,又再融资的可能; 2001 年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就 明确的规定审核新股发行要关注最近三年分红派息情况,要求分红比例相对固 定。
(2)股东结构背景:
① 国有法人股是第一大股,持有人拥有收益权不拥有所有权;大股东现金 股利套现动机强烈。
② 股权分散,第一大股东占股份比例
23.97%,其余二到十位股东,占比不足 6%;大股东现金股利套现渠道通
畅。
③ 股东关联性差特别是大股东几乎没有操作关联交易的可能性,因此成本 较高的现金股利政策成为 “提款”的唯一可行方式;
五、 1993年-2001 年,佛山照明一面发放现金股利,总额约 10亿元;一面 又在 IPO以后进行股票再融资,总额约 11 亿元。发放现金股利表明其缺乏投资 机会,股票融资的信号则相反,为什么佛山照明会同时发放股利和股权再融资 考虑到股权融资的成本,比较经济的方法应该是直接保留自有资金,减少从股 票市场募集资金,为什么佛山照明反其道而行之 ?
(1)实际控股股东所有者佛山市国有资产办公室拥有国有法人股的收益 权,存在着转移现金的动力;
( 2)佛山照明股权结构分散,大股东又绝对控制股东大会,因此存在操作 任何股利政策的公司法律条件;
( 3)在关联交易和发放现金股利两种主要的现金转移方式中,大股东采用 了比较容易操作虽然成本比较高的现金股利政策。
六、佛山照明的现金股利是否向市场传递了信号,传递了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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