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一)基本要求
1、论文应中心突出,内容充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结构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字迹工整,结论正确。
2、引用有关政策、方针性内容务必正确无误,不得泄漏国家单位机密。
3、使用普通语体文写作,要文句通顺,体例统一,无语法错误,简化字要符合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符号的上下角标和数码要写清楚且位置准确。数学字母全部要求在公式编辑器下输入,如:字母n和数学字母n;所有标点符号均采用半角,并加一个半角空格,如:“突出,内容”(全角逗号),“突出, 内容”(半角加一个空格),及“突出,内容”(半角未加一个空格)的区别。
4、一律使用A4纸打印,单面使用。编排格式:一级标题:小3号黑体;二级标题:4号黑体;三级标题:小4号黑体;正文:小4号宋体,1.5倍行距;表题、图题:5号黑体,居中;图、表中文字:5号宋体;页面设置:上页边距为2.7cm,下页边距为2.4cm,左页边距为2.6cm,右页边距为2.4cm,;页眉为左边为“湖南理工学院”华文新魏四号,右边为“本科毕业论文”楷体_GB2312小四,页脚为“第X页,共Y页”宋体小五居中。
5、学生毕业论文文本按如下次序装订成册:封面→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注释、参考文献→附录(必要时加此部分)→封底。毕业论文的附件材料较多,且不宜收入正文中的有关材料,如译文及原文、专题调研报告、过长的公式推演过程、非软件设计题目中篇幅较大的计算机程序等,可装在附录部分里面。
(二)内容要求
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一般应该包括下列内容:1、 封面; 2、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3、 目录;4、 正文;5、注释、参考文献;6、 致谢;7、 附录。现将各部分要求分述如下:
1、封面 封面应包括题目、学生姓名、学号与专业班级、指导教师姓名、论文完成时间等内容。题目应力求简短、精确、有概括性,直接反映毕业论文的中心内容和学科特点。题长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如确有必要,可用副标题作补充。(格式见论文模板,格式模板可在数学与应用数学系主页中下载)
2、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摘要一般不分段,不用图表,以精炼的文字对毕业论文的内容、观点、方法、成果和结论进行高度概括,具有独立性和报导作用。中文摘要以350字左右为宜,置于前页。外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对应,紧接其后。关键词(也叫主题词),是反映毕业论文内容主题的词或词组,一般3~7个。中、英文关键词放在相应摘要之后,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3、目录 毕业论文必须按其结构顺序编写目录,要求层次分明,体现文章展开的步骤和作者思路。目录格式是论文的结构层次,反映作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所用格式应全文统一,每一层次下的正文必须另起一行。目录独立成页,以章、节、目来编排,将章、节依次顶格书写,在其同行的右侧顶格注上页码。
4、正文
(1) 正文一般包括绪论、本论、结论。
绪论(即概述或引言或前言等)是毕业论文的开头,应阐述课题的来源、要求、意义、完成任务的条件,将采取的对策、手段、步骤及须达到的目标;还可以对文献资料进行综述,说明该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如果是一个大课题的子课题,应阐述该大课题的全貌及本子课题的具体任务。篇幅不宜太长。
本论是正文的主体,主要包括对研究对象(解决的问题)的分析,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对各子功能模块的阐述,方案的论证与比较等。
结论(或结果讨论)集中反映毕业论文的特点、研究结果和理论见解,撰写时要简明扼要,措辞严密,实事求是,留有余地。
(2)正文中的图主要包括示意图、图解、框图、流程图、记录图、布置图、照片等。文中插图都应有名称和序号,可以全文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独立排序,但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可以分别为:图1.1、图2.1等,图序必须连续,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图要求有“自明性”,使只看图、图题、图例,就可以理解图意。要先见文,后见图。图在正文中不能跨节排列。文中引用插图时,“图”在前,序号在后,如:“见图1.2”。图的名称和编号应居中写于图的下方,图序在前,图名在后,其中空一格,末尾不加标点(采用黑体五号)。如:
图1.2 ××××××××
插图可用Word文档绘制,或用CAD绘制后插入,不得用铅笔、钢笔、圆珠笔等绘制(特殊情况除外)。
(3)正文中表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项目由左向右横读,数据依序竖排。表应当有“自明性”。要有表序、表名及必要的说明,居中置于表的上方,表序在前,表名在后,其中空一格,用阿拉伯数字编排,表名末不加标点符号(采用黑体五号)。如:
表1.8 ××××××××
文中表格可以全文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独立排序,但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
可以分别为:表1.1、表2.1,表序必须连续。文中引用表格时,“表”在前,序号在后,如:“见表1.8”。
表格一般取三线制,即上、下底用粗实线,中间一条为细实线。对于比较复杂的表格,可适当增加横线和竖线。
表格应简明扼要。表的题名应当反映表的内容,表格应具有足够的完整性,即不参见全文即可理解表格的含义。表中不应出现文中所没有叙述的新信息。表格切忌与图、文字重复表述。
(4)关于正文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符号:要求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规定的计量单位和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与单位符号相结合表示,单位用正体,符号用斜体,例如“5 m”,避免诸如“五m”之类的组合;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值范围时,使用波浪或连接号“~”。
(5)文中使用的数与数值的表示方式:
a. 在统计表中数值,如正负数、小数、百分比、分数等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符
号为“.”是齐底线的黑圆点。例:48,-125.03,34.05 %,63 %~68 %,2/5,1:500。
b. 对于多位整数与小数,应从小数点符号起,向左或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
分之一个字的间隙。例:23 456,2 346,2.345 6,2.345 67。
c. 为了清晰起见,数与数相乘,应使用“×”符号,而不使用圆点符号。
例:写作1.8×10 (而不写作1.8·10)。
-3
-3
d.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应当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1994年10月1日,20世纪
90年代。
e.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写作“九O年”或“90年”。 f. 引文著录、表格、索引、年表等的年月日的标记可用扩展格式。
例:2001年10月1日可写作2001-10-01
(5)文中的公式应另起一行并居中书写,一行写不完的长公式,最好在等号处或在运算符号处转行。公式编号用圆括号括起,示于公式所在行的行末右端。公式编序可以全文统一,依前后次序编排,也可以分章节编排,但二者不能混用,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可以分别为:式1、式2.1等。文中引用某一公式时,应写成:“由式(5)可知??”等。 (6)文中使用外文缩写代替一术语时,首次出现的,应用括号注明其含义,如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 中央处理器)。 (7)国内工厂、机关、单位的名称等应使用全名。 5、注释与参考文献
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术语”或“情况”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书写时应在此“术语”或“情况”后引入注释符号[注],置于右上角,注释文字集中放在文末(参考文献之前),有多个注释时,应依次编号,如:[注1]、[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