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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3分,共60分)
1、下列抗哪种微生物的药物不属于抗菌药物( C ) A、细菌 B、真菌C、病毒 D、螺旋体
2、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种( A ) A、35种 B、55种 C、40种 D、30种
3、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应( B)给药。
A、一日一次 B、一日多次给药 C、一日三次 D、一日二次 4、抗菌药物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D )小时后停药 A、24小时B、48小时C、36小时D、72~96小时 5、 A、
下列哪种手术不是清洁手术( D )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 B、乳腺手术 C、血管外科手术 D、胆道手术
6、Ⅰ类切口手术常用于预防抗菌药物为( A ) A、一代头孢B、二代头孢C、三代头孢D、氨曲南
7、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A、环丙沙星B万古霉素C、氨曲南D、头孢菌素 8、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 B )内给药 A、1小时B、2小时 C、1天D、0.5~1小时 9、以下哪种药物不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A ) A、氟喹诺酮类B、一代头孢C、二代头孢D、三代头孢 10、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择的给药途径是() A、口服给药B、肌肉注射C、术中伤口冲洗D、静脉滴注 11、剖宫产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在何时给药( D) A、0.5~2小时B、2小时C、1小时D、结扎脐带后
12、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A)小时
A、48小时B、72小时C、36小时D、96小时
13. 接受清洁手术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A )小时 A、24小时B、48小时C、36小时D、72~96小时 14、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是( B )
A、住院医师B、主管以上技术资格的医师C、副主任医师D、主任医师 15、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的抗菌药物是( A )
A、特殊使用级B限制使用级C、非限制使用级D、头孢曲松 16、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B)用量 A、1次用量B、1天用量C、3天用量D、2天用量 17、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A) A、20% B、30% C、60% D、40%
18、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D) A、20% B、30% C、60% D、40%
19、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不超过(C) A、20% B、30% C、60% D、40%
20、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B)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A、75% B、30% C、60% D、40% 二、简单题(共40分)
1、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5分)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
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 药物。
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2、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分为哪几级,对应的处方权限医师是什么?(10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