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冠肺炎
防控相关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组织机构,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或员责人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贵任人。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可由卫生保健人员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疫情、疑似痕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及儿童家属为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时要主动报告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应明确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要求和报告方法。并定期组织本园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学习。
发现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在传染病登记本中认真登记填写,并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师生晨午晚检制度
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正式上岗前及下班前由卫生保健人员负贵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
儿童每天入园前,由卫生保健人员和班级老师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儿童午睡起床后、下午离园前加测一次体温。
体温测量应使用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负责農午晩检人员应着隔离衣,并佩戴口罩。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⑴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温度≥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⑵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午晩检和全日制观察中发现儿童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室进行隔离,立即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做好传染病记录并通知家长。
晨午晩检后应及时记录完善晨午晚检及全日制健康观察记录本。卫生保健人员应做好晨午晩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入园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本,及时报交卫生保健人员。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人员对师生员工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幼儿园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向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