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管理制度大全
一、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二、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三、 班车管理制度规定 四、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五、 档案管理规定 六、 文件会签管理规定 七、 例会管理规定 八、 安全管理规定 九、 沟通制度管理规定
十、 突发问题处理管理规定具体 十一、 接待流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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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章的使用规定
印章原则上厂长和财务各自保管,如遇特殊情况下则需要在业务部门使用时,应严格执行用章登记签字制度,先登记后用章。需厂长审核同意后方能使用本单位印章,并由综合管理部同意登记并记录使用事项、使用时间、及使用人员。
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一)订立本制度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更有效地控制车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综合管理部对于此项规定的具体管理工作内容: (1)综合管理部对车辆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审验、车辆事故的处理、油耗(公里数)的统计、班车驾驶员的考勤、考核、安全教育;车辆相关费用的报销等;
(2)各类车辆证照、保险及车辆其他等涉外事务,经司机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统一办理;
(3)所有车辆的档案均有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4) 本单位任何车辆外借必须报厂长批准方可; (5) 车辆的使用范围:
a、 公务紧急,必须立即完成的工作;
b、 到银行存取大量现金或者其他不便携带的物品; c、 因公到交通不便的地方;
d、 重要公务活动,接待重要客人或者关系单位用车; e、 其他经允许的特殊情况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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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派遣,应遵循“先急后缓”的使用原则,按照同一方向集中派遣,尽量压缩车辆使用频率,减少车辆的使用成本。
(7) 有商务用车需求时,用车人应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综合管理部提前准备好车辆,综合管理部审核其填写的《派车单》,明确用车人姓名、出行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返回时间,加盖综合部专用章后方才生效(派车单仅限当日使用)
备注:日常用车需提前15分钟前申请;长途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
(8)车辆返回本单位内,用车司机必须将填写完整的派车单送至综合管理部,行政助理必须做好车辆的出行登记,并根据实际派车情况对车辆行驶公里数、油耗进行登记。
(9)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节约开支,这一项也将纳入到综合管理部绩效考核中。
(10)用车司机使用加油卡加油时不得为外来车辆加油或者换购物品,在用现金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行政助理于每月底之前按顺序粘贴在《车辆油耗统计表》上。并做好记录,以待备查。
(三)综合管理部对于车辆的维修保养程序管理内容 (1)用车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请修单》,并注明维修或者保养项目,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确定是否需要维修或者保养,并确定维修或者保养费用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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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用车司机操作不当或者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者故障的,用车司机需承担20%的维修费用。
(3)如发生交通事故时,用车司机应先按《交通管理法》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同时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保险本单位进行定损,保存好索赔材料,并及时送修事故车辆,所有事故的定损资料,综合管理部必须登记完整,存档备查。
(4)发生大小事故,用车司机应接受调查处理,如实写出事故经过,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使其认识到错误和危害,接受处理决定。
(5)如遇我方司机交通过错的,依事故程度,给与扣除绩效工资的处罚
(6)对于典型事故案例,综合管理部要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发生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将行文通报,并对用车司机采取经济处罚,并享有辞退权力,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民事附带刑事责任。
(7)综合管理部对全年无事故的司机,给与安全行车奖励,奖金依本单位的经营状况而定。
三、班车管理制度规定
(一)订立的目的:为了加强班车管理,切实解决本单位员工上下班乘车问题,结合本单位的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综合管理部对于此项规定的具体管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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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班车发车路线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根据工作时间为准,如有所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 (2)综合管理部必须监督,本单位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间,不得擅自调整站、行车路线、发车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3)班车驾驶员职责
A、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5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保持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本单位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B、驾驶员应当于每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闭车窗、门窗等。
C、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因故停运。
D、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违章罚款由班车驾驶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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