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设备和办
公设备租赁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14]244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12.01 【实施日期】2014.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定点政府采
购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京财采购〔2014〕2447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
为适应政府绿色租用消费需求,有效盘活财政资金、避免过度购买,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在2015年集中采购目录中,我市将智能化办公外包服务(包括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统一改为计算机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执行有效期及服务内容
本期协议执行有效期截至2015年6月30日。服务商及服务品牌仍然是北京市市级行 1 / 2
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智能化办公外包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商及其中标品
牌。各中标商应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智能化办公外包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及相关承诺,向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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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租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14]2447号【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4.12.01【实施日期】2014.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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