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A.女性员工生育可享有90天产假,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小产2周产假(均包括公休日);男性员工可享受产假3天。均属基本工资,到岗后发放。 丧假
A.父母配偶丧亡可请丧假7天。
B.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3天。 6.7年休假发全额工资:
A.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者可每年休年假3天 B.在本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者可每年休年假5天 B.在本公司工作满5年以上者可每年休年假7天
6.8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放,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6.9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 7.薪酬调整规定
7.1整体调整: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和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根据发展战略的变化、效益情况及公司全员薪资水平进行的调整,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由董事会决定。 7.2薪酬级别个别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不定期调整:公司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级别进行的调整。
7.3连续二年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年度优秀管理者”,其岗位或级别工资上调一个薪级。 7.4全年有两个季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可将其岗位或级别工资下调一个薪级或予以辞退处分。
7.5若职务发生调整,则套入变动后职务所在的岗位工资级别。
7.6员工在其相应职务的薪幅内调整岗位工资级别,达到本职务薪幅内最高档后,则不再调整。 7.7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8.试用期薪酬
8.1新员工自入职之日起须3个月试用期(具体期限和试用期工资由双方在招聘时协商确定),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奖惩制度
为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实施。 1.奖励资金的提取办法及标准
1.1公司每年应提取年度利润的5%作为奖金。但在项目未进行决算的年度,暂按项目预算年利润的5%做相应提取,提取比例为应提取额的80%,待项目决算后,按实际盈利水平进行决算。 1.2用来激励的股份提取:将公司股份的10%作为无货币股权奖励。获得股权奖励的员工除不得将股权转让、买卖、继承外,拥有和其他股东同等的股东权益。股权奖励获得人一旦离开公司,不再享受任何股东权益。公司员工退休后,正常享受股东权益。 1.3若公司扩股,需提取增加额的10%补入激励股份中。 2.奖金管理
2.1公司每年提取的奖金及用来激励的股份由财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由行政人事中心监督,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奖金发放额度
每年的奖金发放,原则上不得低于提取额的80%。每年的股权奖励不得低于提取额的10%。 4.奖金类别
4.1全勤奖,占年奖金总额的10%。全勤奖的发放依据考勤考核情况按月进行发放,由考勤专员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制表、提出发放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4.2年终奖,占年奖金总额的30%。年终奖依据年初制定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日常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及出勤考核情况进行发放。一年超过3个旷工,取消年终奖评奖资格。
4.3岗位绩效奖,占年奖金总额的30%。岗位绩效奖依据各岗位职责考评的结果进行发放。 4.4特别奖,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其中货币奖励占年奖金总额的30%。 A.大会表彰,通报表扬;
B.货币奖励(奖金奖励、实物奖励); C.职务晋升、薪级上调奖励; D.公司股权奖励;
特别奖的发放依据分为三类:
A.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获得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社会荣誉者;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增加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B.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重要突击任务者;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置者。
C.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特别奖的奖金额度为: A类,5万元以下 B类,2万元以下 C类,1万元以下 特别奖产生办法:
特别奖由基层员工联名(五人以上)推荐或部门主管推荐,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如需发放5万元以上的奖金需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发放。 5.股权奖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复核,董事会决议。 6.处罚
6.1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以下的罚款。
A.在工作时间吃零食、闲聊、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B.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培训课程者;
C.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指挥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D.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6.2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0 元,视情节轻重减半奖金发放额度或取消评定资格。
A.对有期限的重要工作任务,在未提前申报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如期完成者; B.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 C.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D.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重大工作任务的; E.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较重者。
6.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经济处罚、辞退处分,取消全部奖金评定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数项并罚;并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B.违反安全规定、违规操作而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对突发事故处置不力,或无作为者,明知有安全隐患而知情不报者,及在岗不阻止者。
C.擅离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D.挑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而制造事端、捏造事实、夸大事态、诽谤他人的;拒不执行会议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E.滥用职权,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者。
第五章 员工职务晋升管理
1. 公司为了吸引所需的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进取心,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特制定此晋升管理制度。
2.晋升职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所晋升职位需要的技能、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2.2在原岗位工作表现良好且有突出业绩; 2.3完成晋职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课程训练; 2.4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3.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3.1定期
公司根据运营状况,每年年初统一实施一次晋升调整。 3.2不定期
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随时予以提升。 3.3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可提前转正或晋升。 4. 操作程序
4.1人事部根据企业管理制度,依据各级领导提出的晋升名额及推荐名单,填写《职务晋升审核表》(见附件4),呈请上级领导核定。
5.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事部予以公示3日,公示期满,经复核,如无重大异议可发文上岗。 6.晋升核定权限
6.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核定。 6.2各部门主任由总经理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6.3主任以下各级主管人员分别由各单位主任提议,人事部门审核上报总经理。 6.4普通员工由单位主任核定,报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