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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复习资料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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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第三节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与意义 特点:法制性,平等性,强制性,不可放弃性 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

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约束 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保障 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对公务员实施有效的监督

第三章 公务员分类管理 公务员的类别划分 两种公务员分类制度 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

第一节 公务员的类别划分 分类是管理的基础

规范公务员管理的最重要途径是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一般事务官&特别公务员 事务官&政务官 行政官&司法官 公务员的类别(1)

一般职公务员 VS 特别职公务员

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适用公务员法的公务员 特别职公务员:依据特别法律通过选举或任命而产生的公务员 公务员的类别(2)

政务官(Administrative officers) VS事务官 (Services officers)

政务官:一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实行任期制。服从政党的意志,维护执政党的利益,随执政党的更迭而进退,因而又称为人事制度中的副业者(Amateurs)

事务官:一般通过考试择优录用,按功绩晋升,任职不受竞选结果的影响,实行常任制,因而又称为人事制度中的专业者(Experts) 公务员的类别(3)

行政官 地位的独立性不同

身份的保障不同

司法官(法官,知识的要求不同

检察官) 适用的法律不同

公务员类别划分的意义 国家人事行政的基础 制约着管理方式

是国家权力系统的稳定机制

第二节 两种公务员分类制度

品位分类&★职位分类(含义,实践,比较,发展) 品位分类

以品(官阶、等级)和位(职位)作为分类评价的基本要素,只要具备一定官阶就可以担任与此

级别相应的不同业务性质的职位,并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

以人为对象: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 考虑因素:学历,资历,职位

实践:英国 不考虑其所任职位的工作性质,数量和质量 寻找“通才” 衰落:1968年《富尔顿报告》 职位分类:

以工作内容、责任为分类的依据,每一个职位有一个等级,而不是“人”的等级。

以职位为对象:将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 实践:美国

科学管理:将组织中管理职能与作业职能加以分离。强调组织工作计划化,标准化,程序化。强调组织管理职能的专门化。

职务 美国: 1883年《彭德尔顿法》 1923年《职位分类法》

职位 考虑因素: 职权 职位本身 分类体系 职责 职系 之 基本元素 适才适用\\专才专用 “同工同酬” 职等 职级

职位(Position)

职位是指某一时间内某一主体所担负的一项或几项相互联系的职责集合。

例如,办公室主任同时担负单位的人事调配、文书管理、日常行政事务处理等职责。 职位一般与职员一一对应,即一个职位一个人。 职务即工作 职系(Series)

职系又叫职种,是指职责繁简难易、轻重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并不相同,但工作性质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

如机械工程职系、教师职系等。

职系是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员工时,从专业性质上进行考核的依据.每个职系便是一个职位升迁系统。 职等(Grade)

在不同职系之间,把职责轻重、工作繁简复杂情况以及任职资格条件充分相同的职位归入同一等。

同一职等上职位的劳动报酬相同,所有的职位都可以归入适当的职等。职等是工资、待遇、奖惩、调整的依据。

例如:大学讲师和工厂的工程师属于同一等级。 *职级(Class)

职级是指同一职系中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大小以及任职条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 例如:中学一级数学教师与小学高级数学教师属于同一职级,中学一级语文教师与中学一级英语教师属于同一职级。职级是录用、考核、培养、晋级人员时,从专业程度和能力上考虑的依据。

职级的划分是在于进行同一性质工作程度差异的区分,而职等的划分则是寻求不同工作性质之间比较的共同点。

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的比较—— 特点 优点 品位分类 以“人”为中心 1.强调人的资格条件。有利于选拔“通才”,并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2.级别与人挂钩,级随人走。工作队伍富有弹性,便于调配和交流。 3.具有较大的安全感,不会因职务的变动或新的任命而改变待遇。 (1)过分强调人的学历、出身等资格条件,不重视实际能力,等级划分不够切合实际,容易出现同职务的人可能有不同级别或有能力而级别低的人得不到及时晋升的现象。 (2)级随人走,容易造成人员级别和实际职务内容不符,职责与报酬不等,使职务失去客观标准,报酬失去激励作用。 (1)只根据每个人的学历、功绩、出身等可以看得见的因素分类,比较简单易行。 (2)分类比较粗糙,不易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 职位分类 以“事”为中心 1.强调职位的性质和要求。便于选拔“专才”。 2.级别与职务挂钩,按工作责任大小和贡献定待遇,级随职定。 3.有利于实施责、权、利相结合,激励人员提高效率。 (1)严格规定职位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责任以及人员的升迁、调转途径,重事不重人,忽视了人对职位的主动作用。 (2)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员流动,使其积极性受到一定的限制。 缺点 1、分类依据 2、分类程序 (1)程序过于繁琐,调查、分析等成本大。 (2)作为一种静态分类,难以适应变化中的职位和职位内容、要求等 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发展趋势 分类的趋同性,制度的弹性,体系的开放性

第三节 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

一、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历史沿革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职务:领导职务(10级)、非领导职务(8级) (纵向)没有职位类别区分的职位分类 2006《公务员法》

职位: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其他 (横向)增加了职位分类种类与职务分类设计 二、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设置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一) 横向的职位分类

设置职位:综合管理类(数量最大)、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职位说明书(书P71) (二) 纵向的职务序列

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设置

领导职务( Leadership positions ),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监督等职权和责任的职务。 非领导职务( Non-leadership positions ),是指在各级机关中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等职权和责任的职务。 公务员的等级序列(书P70) 思考:如何看待“职务等次与职位级别相互交叉”?为什么“职务越高对应的级别越少,反之对应的级别越多”?

“晋升双梯制”:“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

克服以往职务与职级联系过紧,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幅度不合理的弊端 激发积极性: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晋升级别 依据三大条件确定公务员级别(待遇)

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 2.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

3.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主要包括任现职的时间和工作年限等资历因素)

(三)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特点

兼顾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优势,实现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创新 强调公务员德才兼备的通用资格条件,重视公务员的交流 既强调公务员横向职能的差异,又重视纵向职责程度的区分 吸收品位分类的因素,重视公务员的分级 重视职务、级别等多项因素,实行级别工资制

第四章 公务员管理体制 国外公务员管理体制 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

第一节 国外公务员管理体制 公务员管理体制(Administrative system):公务员管理权力的配置和划分,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由此而构成的公务员管理系统。 公务员管理机构:根据公务员管理事务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或政府对公务员事务实施管理,以保证和帮助政府实现行政目标。

国外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差别最直接体现在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结构、职能、权利以及在该国的法律地位等方面。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决策,协调,监督、仲裁,执行

部分执行机构的管理权:录用权,考核权,奖惩权,升降权,任免权,辞退权,其他人事决定权

国外公务员管理体制的类型: 部外制 部内制 折衷制

划分依据:公务员管理机构与政府行政系统的关系(人事、财政、建制等) 部外制:即在政府行政组织外,设置相对独立的人事机构,统掌人事大权。(美、日) 这种人事机构,不仅独立行使公务员的考试权,负责录用选拔人才,还同时掌管公务员的考

核、培训、升迁、工资、待遇、奖惩、退休、抚恤等各项事宜。 部内制:在政府行政系统内设置人事机构,各行政部门负责处理本部门和各项人事行政事宜,又称为非独立制。 (法、德)

掌管各部门内部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交流、工资、培训等管理事务。人事权基本上全部由政府内的主管行政首长或部门内人事机构负责。 部外制:

优点:避免行政长官的干涉避免政局变幻的影响,有利于选拔人才和调动人员积极性 ,有利于集中地使用人力、物力全面规划人事行政工作

缺点:难以了解各部门实际运作情况,难以根据各具体情况制定规章制度,降低人事行政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效率 部内制

优点:用人与治事相统一,有利于实现行政一体化

缺点:不利于公平地实施人事行政规则 ,不利于公务员事务的统一管理 折中制:在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独立的人事主管机构,专掌公务员的考试权。(采用折衷制办法建立的半独立性的人事机构)(英)

从结构上说,这是一种中央统一与部门分散相结合的综合性管理体制。 从管理内容上说,即考试任用权独立于其他管理环节之外自成体系,其余人事管理权由政府各部门自行管理。

国外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从统一走向分散 三类体制渐趋融合

两类机构相辅相成:职能管理机构,辅助与保障性机构(权益保障机构,协调仲裁机构,公务员培训机构)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

一、 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历史发展

1978民政部机关人事局 1980国家人事局 1982劳动人事部 1988国家人事部 2008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公务员局。

试思考公务员局为何要单独设立?为何由人保部管理? 既有利于将公务员管理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之内,又保障公务员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

(1)管理职能清晰;公务员因责任、职能不同,其待遇等与市场劳动力不同;公务员不能完全进入劳动力市场;

(2)公务员是人力资源一部分,也需考虑社会保障问题;

(3)公务员管理属国家对公共职位的管理,属内部人事行政,一般不设立一级管理部门; (符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 对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划清职能权限:适应人事行政的需要,加强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人事行政的权限,实现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系统化。

合理分布职能:加强人事行政机构的改革,实现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化。

第五章 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 制度 体制 机制

? 制度(广):包括基本制度、体制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可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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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责任”。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第三节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与意义特点:法制性,平等性,强制性,不可放弃性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约束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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