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执法人员 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填写预定格式的法律文书 当场送达,依法执行 备案归档
审批调查终结后, 撰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按程序审批 拟定处罚意见 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处罚意见, 重大复杂案件由案审委会员或行政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移送处理 1.违法案件不属于本 机关处罚事项的;2. 涉嫌犯罪的 重大处罚依申请召开听证会 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 据成立,行政机关应该改 变原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执行
行政强制流程图
发现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根据违法事实拟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申请办理人员条件 一、结婚登记: 1.双方自愿结婚; 2.双方无配偶;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 二、离婚登记: 双方自愿离婚
提交的材料: 1.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 2寸照片;(结婚登记双人合照3张,离婚登记人照各2张) 3. 离婚登记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受理并审核:永定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 5839591 时限:当场认定
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
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永定县婚姻登记处认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申请人领取《结婚证》或《离婚证》。
监督机构:永定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5832490 收养登记办理流程图
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条件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提交材料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出具相关证明:⑴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⑵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⑶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⑷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⑸县级以上报纸的登报公告(60天);⑹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调查核实 受理登记申请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填写审批表。由执法人员将审查认可的收养登记有关材料报局审批领导小组。
受理并审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电话:5839591 时限:30天 决定 审批领导小组收到上报的收养登记审核手续后,重点检查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有关条件。由审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符合收养条件的,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不符合收养条件的,约见收
养关系当事人,口头告知其收养关系不成立。
监督机构:永定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5832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