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不完全契约的自我履行
作者:郭蕾
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24年第02期
【摘 要】 现实经济中的大多数契约都是自我履行的, 只有极少数契约最后诉诸法庭。而有两类契约是比较典型的自我实施的契约, 一类是完全契约,另一类是交易频率较高的不完全契约。完全契约的自我履行实际上得到了强制性履行机制的有力支持;交易频率较高的不完全契约的自我履行则主要依靠个人履约资本。而因为生活中契约基本上是不完全的,因此本文主要针对交易频率较高的不完全契约,研究其自我履行机制。 【关键词】 不完全契约 自我履行机制 声誉资本
人的经济活动从根本上说,都是借助契约进行协调和激励的,契约可以分为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完全契约是一种准确描述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状态以及每种情况下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的契约[1]。完全契约的一个最基本的假设条件是缔约各方都是完全理性的。而不完全契约是指如果一个契约不能准确的描述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的可能性状态以及各种状态下契约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现实经济中,契约基本上都是不完全的,也就是说,契约总是包含遗漏条款,不可能明确提及在各种情况下各方的权利责任和解决办法。
不完全契约则具有纯粹自我履行的性质,由于交易频率很高,交易双方逐渐形成了一套非正式的行为规则,以约束交易双方相对持久的交易关系。自我实施机制是一种区别于法院等第三方强制力量以外的机制。不依赖法院强制实施的成文的契约条款,依靠一种私人自我实施的机制,作为一种对付未能说明的契约条款但双方都理解契约安排中的所有要素的手段,交易者能够处理“敲竹杠”的威胁问题[2]。这种实施机制依赖的不是法律强制惩罚带给违约者的威胁,而是国家暴力形式之外的某种力量。一个纯粹自我履行的契约通过终止交易关系的威胁来发挥作用,即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理解的非书面契约无法很好的执行,就终止交易关系,从而对交易伙伴施加一种私人惩罚。这种私人惩罚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是与交易者终止交易带来的直接未来损失,另一部分是与交易者在市场上声誉贬值带来的损失,未来潜在交易者与这个违约方进行交易时,会顾及他之前的违约历史,不愿意相信其口头承诺,希望有更明确的条款来保证契约的实施,使得违约者在未来交易中成本增加[3]。
用W2来表示当交易关系终止时违约者所损失的未来预期收益流的贴现值,也就是交易伙伴施加给违约者的资本成本,则W2=π0+π11+r+π2(1+r)2+…W2被统称为交易者的声誉资本,π为交易关系终止时违约者未来各期的预期价值损失,r为贴现率。交易者从违约中所获得的短期收益用来W1表示。交易者在做出决策时将对W1和W2进行比较。当W1〈W2时,交易者的声誉资本大于交易者从违约中获得的短期收益,契约执行得以保证[4]。因此,每个交易者的声誉资本W2的数量决定了契约自我履行的能力。声誉资本的数量越大,交易者就越
不完全契约的自我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