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并不自动延续,而是需要被许可人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0条的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提出申请的期限为该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日期,而不能在行政许可期限届满后提出。甲行政许可的有效届满期为2006年10月1日,应当在此之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a选项说法正确。甲在地方规章有着不同于行政许可法一般期限情况下,依照规章规定的45日提出延续申请的做法是正确的。b选项判断正确。行政机关接受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但行政许可并未统一规定作出延续决定的期限为30日。c选项说法错误。行政机关应当是在2006年10月1日以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决定。行政机关超越这一期限未作决定,则视为甲的行政许可已经被准予延续。d选项说法错误。 29.答案:abc
解析:因为《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无权处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有权对省人防办公室的文件进行审查的是省政府和省人防办公室自身。虽然涉及收费问题,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也不能将省人防办公室的文件转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防办公室的文件无权进行审查。人大常委会原则上只对本级人民政府或下级权力机关的文件进行审查。
本文来自学习网(www.gzu521.com),原文地址:http://www.gzu521.com/campus/article/qualification/200803/166133_5.htm 30.答案:ad 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二公司虽然并非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对人,但作为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具有原告资格,a项说法正确。
根据该解释第6条第2款和《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一)项的规定,海事法院作为专门法院不具有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项中关于级别管辖、c项中关于海事法院管辖的判断是错误的。另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 海关属于全国范围内垂直管理,选择复议的话只能以上一级海关为行政复议机关,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31.答案:abcd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4条。本题干表明,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可能存在两种违法性:一是主要证据不足等应当判决撤销的情形;二是处罚结果显失公正因而可以直接判决变更的情形。本题存在着上述两种可能性,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正确的答案为a、b、c、d项。另外应注意,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法院可以变更,也可以撤销。 32.答案:bcd
解析:a项,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4条第1款第(十)项的规定,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所以不能选。b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7条规定,原告因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又起诉的,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c应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1款、《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复议前置必须由法律、法规予以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此种限制。因此,规章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当事人未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从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涉及
不动产的,最长保护期限是20年。 33.答案:bd
解析:a错误,wto规则不能直接适用。《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倾销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规定》第4条规定:“与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其他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b正确。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选项c是参照规章,其中包括了地方规章,扩大了法条规定的范围,故c也错误。第7条规定:“被告对其作出的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反倾销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故只有记入案卷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的根据,未记入的不予认定。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 34.答案:cd
解析:见《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受害人对于行使侦查权的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已经执行的,审判机关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情形,有权要求国家赔偿。a项公安干警依法鸣枪,不是违法行为,国家不应赔偿,应适用补偿。b项应由个体户承担赔偿责任。 35.答案:abcd 解析:乡政府的拆除建筑物的处理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且乡政府的前后截然相反的两行为给周某造成财产上的侵害,相对人可以提出赔偿请求;行政诉讼不适于调解,但赔偿部分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 36.答案:b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8条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或其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调查收集证据,但在得到法院许可的某些情形下可以收集证据。所以a项的说法太绝对,不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二)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b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1条第3款规定,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的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并非绝对不予采用,因此d项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37. 答案:ac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a项正确,b项错误。第32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故c项正确;第28条第2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故d项错误。 38.答案:ad
解析:在我国,出于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有许多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根据实行垂直领导的范围,这些行政机关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海关、国税、金融、外汇管理机关;第二类,在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机关;第三类,在城市以内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机关。对号入座,选ad,注意:国税而非地税机关是实行全国范围内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要区分两者。
关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还需要掌握的是《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一个例外规定。 39.答案:abc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据此,bcd符合规定,为本题正确答案。《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
40.答案:ab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见,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第3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可见,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可见,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可见,d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
分。本部分41~50题,每题2分,共20分。 41.答案:abc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一)、(二)、(六)项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c项应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而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因此d项不应选。 42.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1条第(六)项规定,行政案件的审判必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应中止诉讼。a项中行政案件的审理并不以民事诉讼的结果为依据,所以不应中止诉讼。b项应中止诉讼,因为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将发生刑事处罚吸收行政处罚的问题,即行政案件的审理要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c项不应中止诉讼,因为该案中行政案件审理也不以民事诉讼结果为依据。d不应中止诉讼,此时作为对同一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 43.答案:ab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4条的规定,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未受理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c项不应选。根据该解释第56条规定,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等情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a、b、d属于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44.答案:ab
解析: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依此,a、b项正确。 另外,《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题中,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是石家庄a区公安分局,那么赵某应向石家庄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c、d项错误。 -
本文来自学习网(www.gzu521.com),原文地址:http://www.gzu521.com/campus/article/qualification/200803/166133_6.htm 45.答案: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以及《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因此本题中,甲公司的起诉事由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故a项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错误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因此,国务院对于复议申请所作之裁决属于最终裁决,不得对其再行提起诉讼,故b项是错误的;而证监会的决定尽管属于专业性决定,但并非终局裁定,因而该公司可以对其裁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故c项也是错误的。而d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46.答案:c 解析:刘陆与新新贸易公司的纠纷显然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公安局无权解决经济纠纷,这需要诉诸法院,因而将其行政拘留也是错误的。所以a、b错误,c正确。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或者财产直接使用国家强制手段采取的处置措施,其目的是迫使相对人履行其行政法上的义务,而不是对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行政拘留的目的在于处罚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所以d错误。 47.答案:bc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本题中情形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a错误。《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条件包括:(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刘陆的妻子不是适格原告,法院不应受理,b正确。法院审查原告资格属于对起诉条件的审查,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而驳回起诉属于受理之后发现不应受理的情形,所做的裁定。故本题b、c为正确答案。 48.答案:ab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a正确,d错误。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b正确。第65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划拨、执行罚等措施并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c正确。故本题a、b、c为正确答案。 49.答案:acd
解析:本题中,提出撤销县土地管理局的请求,前提是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合法,直接请求乡政府赔偿越权造成的损失,前提是其批准行为违法,县土地局的行为合法,因此这两个请求是矛盾的。a、c正确,b错误。d正确,如果随着诉讼的进展,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李某可以请求乡政府赔偿越权许可造成的损失。故a、c、d为本题正确答案。 50.答案:abc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a项乡政府同受审查之县土地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正确。若县土地局的行为被判决维持,则意味着乡政府越权批准,应承担责任;反之不承担,b 正确。c项如果法院审查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则县土地局与之存在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爱诉讼。d项单独提起赔偿之诉,须以行政机关行为被确认违法和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d正确。故本题a、b、c、d均为正确答案。 四、案例分析题。(20分)
1.答案:赖某和华业长城有限公司。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