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吉图珲铁路JHS-V标段施工生产和行车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国家、行业法规及《吉图珲客专有限公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是现代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突出体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局指挥部及所属各项目部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指挥部必须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效益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第四条 指挥部要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吉图珲客专工程指挥部承建建设项目。
第二章
工程概况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站前其他工程施工总价承包JHS-V标段,里
程范围为:DK259+700~DK283+044.600,正线长23.239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桥梁11座(不含框架小桥),8627.72延米;隧道2座,3557延米;路基长11.054公里,土石方527万立方米,大临工程(含施工便道等),与站前专业配套的站后工程,正线铺轨248.6铺轨公里(DK142+000-DK266+280)。 建设单位: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吉图珲) 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六条 杜绝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和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的较大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建设引起的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第八条 施工人员因工责任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0.05%、0.5%以下;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章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九条 指挥部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对全管段的安全工
作进行管理。
第十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局指各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安质专业工程师,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安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指安质部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管段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审核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审核重难点项目安全专项方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主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管理奖惩,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本施工管段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协调处理安全管理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建立相应安全管理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并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 局指指挥长是本标段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管段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施工管段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局指及项目部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直接
从事施工生产的基层作业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形成一整套安全生产监控网络。
第十四条 局指安质部是全标段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部门,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本标段的施工安全工作行使检查、指导、监督管理的职能。
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合并;各项目部调换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征得局指安全领导小组的同意,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六条 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在管辖区和职责范围内,有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权力和履行指导服务的义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和制止;对连续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将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表一 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组长: 杨忠孝 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框图
副组长(物资) 副指挥长 韩素文 副组长(安全) 安全总监 李朋亮 副组长(技术质量) 副组长(生产) 总工程师 刘以文 副指挥长 林 屹
二工区项目部 三工区项目部 项目经理:张镇国 项目经理:陈延军 俊 安全总监:韩 波 安全总监:田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忠孝
副组长:孙于力 李朋亮 林 屹 刘以文 韩素文 组 员:李敬国 陈文全 张红卫 熊钦武 陈延军 张镇国 张新义 韩 波 田 俊 刘庆和 张庆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