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规定和 ** 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 有限责任公司。 3 引用标准和术语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号
4 管理职责
4.1 安环科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 培训和考试计划、 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负责公司主 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资格证持证培训和复审培训。 4.2 人资科负责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审核下发,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培训和复审培训。
4.3 财务科负责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费用落实。
4.4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员工年 度安全再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本科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5 各科室负责外包单位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1.1 每年 11 月 15 日前,各科室按公司要求及时向安环科申报年度安全 教育培训计划。 每年 11 月 20 日前,安环科向人资科申报公司年度安全教 育培训计划。
5.1.2 每年 1 月份,人资科汇总下发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2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
5.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环科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每 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由安环科和人资科共同组织完成培训任务,
3 号
3.3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安监总培训 [2007]249
培训机构为自治区安科院, 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并建 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兼职安全员和副班长由公司和各科室根据管理需要 纳入统一培训或单独组织进行专项培训。
5.2.2 各科室需对下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a) 新员工;
b) 外来参观、实习人员、外包劳务人员; c) 调换工种及转岗、复岗人员;
d)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 进行设备调、 试生产运行 的上岗人员;
e) 违章人员;
f) 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 5.2.3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管理
a) 新入厂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级、 科室级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
b)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有科室和班组的科室需逐 级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科室级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 级安全教育卡片; 只有科室、没有班组的科室需完成公司、 科室安全教育。
c)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 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颁 发安全作业证, 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未经三级教育考试、 考核不合 格的不准上岗, 也不得签发安全作业证, 不得安排上岗, 安排不合格的新 员工上岗以及上岗后造成事故,将追究安排人的责任。
d) 公司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 >24 学时, 教育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 针、政策、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本单位安全生产概况、生产 工艺流程、现场主要危险因素、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典型案例教育等;公 司级安全教育由安环科组织完成。
e) 科室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 >16 学时,教育内容为科室安全生产 概况、 规章制度、 科室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 全注意事项; 历年事故案例等。 科室级安全教育由科室正副职负责人或专 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完成。
f) 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 >8 学时,教育内容为班组安全生产概 况,班组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岗位安全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劳动用品 (用具) 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事 故案例和事故预防措施等,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完成。
g) 新员工在实习期由科室负责人或班组长指定专人为安全监护人或 师傅,明确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或师傅负责新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 5.2.4 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a) 外来人员到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参观学习、 实习培训、 检维修以及从 事生产劳务工作的,需进行安全教育。
b)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有关科室负责组织进行, 临时参观 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天的人员可以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但要有安全员 带领进行参观学习, 预防发生事故; 学习超过一天而且要进入生产现场的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 需按规定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进 入现场时需有安全员的陪同;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c) 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执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并保留教育 培训记录。
d)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 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交代安全注意 事项;生产外包单位人员执行三级安全教育; 外包检维修和施工单位的人 员至少要进行科室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e) 公司员工在单位内部调整工作, 岗位跨科室的, 应当重新接受科室 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只在科室内部调整的, 只需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并保 留教育培训记录。
f) 公司员工离岗 6 个月以上 (包括 6 个月)重新上岗的, 重新执行三 级安全教育。
g) 违章作业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由各科室组织实施, 并保留 教育培训记录。
5.2.5 各科室员工年度安全再教育
a)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员工安全再教育, 公司业务科室位员工每年必须 接受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再教育,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留教育培训记录。
b) 再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法律法规, 公司新颁布的各项 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安全作业规程、典型事故案例等。 5.2.6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20 学时,并保
a)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种类和具体管理要求执行国家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培训要求。
b)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和复审培训由各科室申报, 安环科审核, 并报人资科联系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和时间按国家特种 作业人员培训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100%持证上岗。
c)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建立培训记录表,由人资科负责建立。 5.2.7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试生产操作培训
a) 采用新工艺、 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时, 由主持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和 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和操作培训, 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试车和独立操作, 并建立培训考试或考核记 录。
5.3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5.3.1 脱产、业余培训,自学、外培、内培; 5.3.2 观看电视教学片;
5.3.3 现场讲课、实地参观考察、实际操作演练; 5.3.4 事故案例剖析、展览及现身说法; 5.3.5 安全知识竞赛等。 5.4 安全教育培训师资要求
5.4.1 公司内部可以担任安全教育培训老师的人员: 各级领导、 专兼职安 全员、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家;持有安全教师资格证并经公司认可、 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等。 5.4.2 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公司专职安全培训教师须持有安全教师 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鼓励兼职安全培训教师考取安全教师资格证。 公司可以根据内部有关规定对兼职安全教师进行课时补贴, 专职安全教师 不在补贴范围。
5.5 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
5.5.1 安全培训老师的培训效果评价一般由参加培训人员对老师的讲解 进行定性评价, 并填写有关培训效果评价记录。 以便进一步改进安全教育 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培训效果。
5.5.2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评价一般分为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每一次 培训结束后, 由培训老师填写培训评语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定性评价;
二可
是每一次培训结束后, 组织进行安全培训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定量评 价。
5.6 安全考试管理
5.6.1 必须进行安全考试的类别
a) 公司员工年度安全考试,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 公司员工 (含长期外 包人员)必须参加。
b) 三级安全教育必须逐级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上岗。 c) “三违”人员待岗学习的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上岗。 d)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试车培训必须进行安全考试,考 试合格后上岗。
e) 其它需要组织的安全考试等。 5.6.2 安全考试要求和考核标准
a) 公司员工年度安全考试每年集中安排一次, 考试时间为每年的第一 个季度。
b) 公司安环科负责统一安排公司安全考试工作, 考试人员包括科级以 上干部和员工(含长期外包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考试。
c) 考试由公司统一命题、 分批考试、 分区阅卷原则, 具体工作由安环 科牵头,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考试成绩报安环科备案。
d) 未能按时参加年度安全考试的人员需提前请假, 经过批准同意的缺 考人员由公司或有关科室重新安排考试。
e) 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可进行考核, 考核可采取笔试或口试的方法进行。 f) 无故缺考人员考核 100 元,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考核 50 元,请 出考场。无故缺考人员和违反考场纪律人员安排一次补考, 补考不及格进 入待岗学习。参加公司年度安全考试补考仍不及格的人员, 不得评为月度、 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考核扣款由安环科和有关科室申报人资科 考核兑现,次月工资扣除。
g) 新入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及格, 重新学习补考, 如补考、 考 核仍不及格,退回人资科并不予录用。
h) 参加年度安全考试和日常安全培训考试的人员需进行统计汇总, 体按安全考试记录表填写。
i) 科室、班组 45—50 岁的一般员工(含科级和车间、科室主管级人
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