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加快市属国有企业
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
【发文字号】濮政办[2008]5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2.26 【实施日期】2008.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濮政办〔20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资委《关于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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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
为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 办发〔2005 〕60 号)要求,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加快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5 〕36 号)精神,现就市直各有关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范围
市直各单位所属的各类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有行业特殊要求的部门管理的企业,国家和省制定有专项改革意见的按相关规定另行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避免和减少行政干预; 有利于实现企业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创新;有利于企业建立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 增值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工作目标
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2008 年基本完成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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