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发 病
发病学说,是研究疾病发生的途径、类型、机制、规律以及影响发病诸因素的基础理论。 人体的生命过程,自始至终受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体在适应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维持着自身的协调平衡,也维持着与环境的协调统一,从而维持着稳定有序的生命活动。
疾病,是在一定致病因素作用下,人体稳定有序的生命活动遭到破坏,出现阴阳失调、形质损伤、机能失常或心理障碍,表现出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的生命过程。
发病,是指疾病的发生,即机体处于病邪的损害和正气抗损害之间的矛盾斗争过程。若环境的影响超越了人体的适应能力,或人体自身调节功能失常,难以适应环境的剧烈或持久的变化,如剧烈的气候变化蕴生病邪侵人,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等,超越了人体自身的防御和适应调节能力,则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疾病的发生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机体自身的功能紊乱和代谢失调,二是外在致病因素对机体的损害和影响。这两方面的原因在发病过程中又是相互影响的,机体自身的失调易导致外在致病因素的侵袭,而外在致病因素侵人之后,又导致或加重机体的功能紊乱和代谢失调。 在发病机理方面,《内经》提出了“外内合邪”的发病观。“外内合邪”,出自《素问·咳论》,是指外邪合内伤而侵人发病。如张介宾《类经·疾病类》所说:“然必内有所伤,然后外邪得以入之。”《素问·评热病论》的“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及《灵枢·百病始生》的“两虚相得,乃客其形”,为中医学“外内合邪”的发病学说奠定了基础。《内经》以后,历代医家既重视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作用,也不忽视邪气在发病中的重要作用,是对《内经》“外内合邪”发病观的拓展。如《金匮要略》既云“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又说“客气邪风,中人多死”。《诸病源候论·温病令人不相染易候》所说“人感乖戾之气而生病,则病气转相染易,乃至灭门”,强调了邪气的重要性;《温疫论》指出“本气充实,邪不能入”,“本气亏虚,呼吸之间,外邪因而乘之”,又充分说明了人体正气不足,是病邪侵入和发病的内在因素。
在发病类型上,《素问·生气通天论》提出的“冬伤于寒,春必温病”,为后世的“伏气学说”奠定了基础。东汉张机《伤寒论·平脉法》中明确提出了“伏气”病这一概念。元·王履提出了发病的类型之所以不同,与正气的强弱,感邪之轻重和邪留的部位等均有关。他说:“且夫伤于四气,有当时发病者,有过时发病者,有久而后发病者,有过时久自消散而不成病者,何哉?盖由邪气之传变聚散不常,及正气之虚实不等故也。”
发病学说的内容,包括疾病发生的机理、影响发病的因素、发病途径、发病类型等。由于中医病因学已将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加以讨论,故本章节只讨论发病的基本原理、影响发病的因素和发病类型等内容。
第一节 发病原理
疾病的发生和变化虽错综复杂,但概括起来,不外乎是邪气作用于机体的损害与正气抗损害之间的矛盾斗争过程。即是任何一种邪气作用人体,正气必然与之抗争,以祛除病邪和维护机体的健康。邪气对机体具有感染侵袭、损伤形质、障碍机能等各种致病作用,正气对邪气具有抗御、免疫、修复、调节等作用。如病邪被及时抗御消除,“阴平阳秘”的生理状态得以保持,则不发病,这即是“正能胜邪”。反之,病邪不能及时消除,机体的平衡协调状态遭到破坏,即“邪胜正负”,则发病。因此,中医学认为发病原理在于邪正相搏,其主
要内容包括发病的基本原理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两方面。 一、发病的基本原理
发病的机理,在于正气与邪气的相互作用。正气是决定发病的内在因素,邪气是
发病的重要条件。
(一)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 1.正气的基本概念
正气,是一身之气相对邪气时的称谓,是指人体内具有抗病、祛邪、调节、修复等作用的一类细微物质。一身之气又称人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细微物质,其在体内的运行分布,既有推动和调节人体生长发育和脏腑机能的作用,又有抗邪、驱邪、调节、修复等能力。气由精化,并与吸人的自然界清气相融合而成,故正气的充盛取决于精、血、津液等精华物质的充沛以及呼吸机能的完好;而精血津液的化生和气体的正常交换,又依赖脏腑生理机能的正常发挥和相互协调以维持新陈代谢的有序进行。各脏腑经络之气及营卫之气,都是一身之气的分化,也是正气的分化,而各脏腑经络之气和营卫之气的防御、调节、修复等作用,虽因其构成成分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也都是正气功能的体现。
正气的概念,源于《内经》。《内经》中多处论及正气,如《素问·离合真邪论》说:“夺人正气。”《素问·评热病论》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刺法论(遗篇)》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但有时以“精气”代之,如《素问·玉机真藏论》说:“故邪气胜者,精气衰也。”有时以真气代之,如《素问·上古天真论》说:“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悛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元·李杲又将“谷气”作为正气。但真气、谷气都只是一身之气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之代正气,是强调它们在疾病发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是重视先、后天之本思想的反映。
为了说明正气对邪气的防御作用,依据“气分阴阳”的观点,正气可分为阴气和阳气两部分:阴气有凉润、宁静、抑制、沉降等作用,阳气有温煦、推动、兴奋、升发等功能。阴气抵抗阳邪(如暑邪、火邪、温邪等)的侵袭,并能抑制阳邪,阻止阳热病证的发展和祛除阳邪以使病情向愈;阳气抵抗阴邪(如寒邪与湿邪等)的入侵,并能制约阴邪,阻止阴寒病证的传变和祛除阴邪以使之康复。阳虚之体,易引致寒邪的侵袭;阴虚之质,易引致热邪的伤害。故清·吴德汉《医理辑要·锦囊觉后编》说:“易寒为病者,阳气素弱;易热为病者,阴气素衰。”正气与邪气的相互作用,实际上就是人体的阴气与阳邪或人体的阳气与阴邪之间的相互斗争。
2.正气的防御作用
正气具有抗御病邪侵袭,及时驱除病邪而防止发病的作用。正气的防御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御外邪的入侵:邪气侵入机体,正气必然会与之抗争。若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以入侵,故不发病。或虽邪气已经进入,但正气盛,能及时抑制或消除邪气的致病力,亦不发病。
(2)祛除病邪:邪气侵入后,若正气强盛,可在抗争中祛除病邪。或虽发病,但邪气难以深入,病较轻浅,预后良好。
(3)修复调节能力:对邪气侵人而导致的机体阴阳失调、脏腑组织损伤、精血津液亏耗及生理机能失常,正气有自行调节、修复、补充的作用,可使疾病向愈。
(4)维持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正气分布到脏腑经络,则为脏腑经络之气。脏腑经络之气的运行不息,推动和调节各脏腑经络的机能,使之正常发挥,并推动和调节全身精血津液的代谢及运行输布,使之畅达而无郁滞,从而防止痰饮、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以及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火等内生五“邪”的产生。
3.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中医发病学说很重视人体的正气,认为正气的强弱对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转归起着主导作用。正气是决定发病的关键因素。邪气之所以能够侵袭人体而致病,必然是因正气虚弱,故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1)正虚感邪而发病:正气不足,抗邪无力,外邪乘虚而入,疾病因之发生。如《灵枢·百病始生》说:“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正气不足,适应和调节功能低下,也易对外界的情志刺激产生较为强烈的反应而发为情志病。
(2)正虚生“邪”而发病:正气不足,对脏腑经络机能活动的推动和调节能力下降,脏腑经络的机能失常,精血津液的代谢运行失常,可产生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火等内生五“邪”而发病,或导致痰饮、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的产生而引起新的病变。如《灵枢·口问》说:“故邪之所在,皆为不足。”元·朱震亨《丹溪心法》说:“气血冲和,百病不生。一有怫郁,诸病生焉。”
(3)正气的强弱可决定发病的证候性质:邪气侵人,若正气充盛,奋起抗邪,邪正相搏剧烈,多表现为实证;若正气虚衰,不能敌邪,邪气深入内脏,多发为重证和危证。正气不足,脏腑机能减退,精血津液代谢输布失常而发病,多表现为虚证或虚实夹杂证。综上,说明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正气的盛衰决定着发病与不发病以及发病的深浅和病证的性质。
(二)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1.邪气的基本概念
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简称为“邪”。包括存在于外界或由人体内产生的种种具有致病作用的因素。如六淫、疠气、外伤、虫兽伤、寄生虫、七情内伤、饮食失宜、痰饮、瘀血、结石等。
邪气的概念也源于《内经》。《素问·调经论》说:“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明确指出了邪气分外感和内伤两类。《素问·八正神明论》将邪气分为“虚邪”与“正邪”,《灵枢’刺节真邪》又分称之为“虚风”和“正风”,指出四时不正之气(如六淫、疠气)乘虚侵人,致病较重者,为虚邪或虚风;四时之正气(六气)因人体一时之虚而侵人,致病轻浅者,称为正邪或正风。
2.邪气的侵害作用
邪气侵犯人体,则对机体的形质和机能产生损害和障碍。邪气对机体的损害作用主要体现为:
(1)导致生理机能失常:邪气侵人发病,可导致机体的阴阳失调,精气血津液的代谢及功能障碍,以及脏腑经络的机能失调等,表现为心肺的呼吸行血失调而见心悸、呼吸困难,脾胃的运化失常而食少、呕吐、泄泻或便秘,肾气的主水无权而见水肿、尿少,肝气的疏泄失职而见情志抑郁或亢奋,以及心脑的藏神失职而见神志失常等。
(2)造成脏腑组织的形质损害:邪气作用于人体,可对机体的皮肉筋骨、脏腑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或致精气血津液等物质的亏耗。
(3)改变体质类型:邪气侵人,还能改变个体的体质特征,进而影响其对疾病的易罹倾向。如阴邪致病,损伤阳气,久之可使机体由原型体质转变为阳虚体质,又易感受阴寒之邪。
3.邪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中医发病学中,虽强调正气的强弱在发病中的主导地位,但并不排除邪气的重要作用。邪气作为发病的重要因素,与发病关系至为密切,主要体现于:
(1)邪气是导致发病的原因:疾病是邪气作用于人体而引起邪正相搏的结果,没有邪气的侵袭,机体一般不会发病。
(2)影响发病的性质、类型和特点:不同的邪气作用于人体,表现出不同的发病特
点、证候类型。如六淫邪气致病,发病急,病程较短,初起多有卫表证候,证属风、寒、暑、湿、燥、火证。
七情内伤,发病多缓慢,病程较长,发病途径是直接伤及内脏,首先作用于心,然后波及相应的脏,使脏腑气机紊乱、气血失调产生病变。饮食所伤,常损伤脾胃,或致五脏的机能失调,或致气血不足,或致食物中毒等。外伤,都是从皮肤侵入,损伤皮肤肌肉、筋骨、脏腑。毒蛇咬伤还可致全身中毒,甚至死亡。
(3)影响病情和病位:邪气的性质,感邪的轻重,皆与发病时病情的轻重有关。一般说来,虚邪伤人,病情较重;正邪伤人,病情轻浅。感邪轻者,临床症状表现较轻;感邪重者,症状表现也重。受邪表浅者多形成表证;受邪部位深者多形成里证;表里两部同时受邪,称为“两感”,表现出症状、传变、转归都较重。邪气的性质与病位有关。如风邪轻扬,易袭阳位,多在肺卫;湿邪易阻遏气机,多伤及于脾;疠气发病急骤,传变快,病位停留于肌表非常短暂,.易传入于里,损伤人体的重要脏器。
(4)某些情况下在发病中起主导作用:在邪气的毒力和致病力特别强,而正气虽盛但也难以抗御的情况下,邪气对疾病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疠气、高温、高压、电流、枪弹伤、虫兽伤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免被损伤而产生病变。故历代医家都十分强调应避其侵害,如《素问·上古天真论》说:“虚邪贼风,避之有时。”
(三)邪正相搏的胜负,决定发病与不发病
邪正相搏是指正气与邪气的交争。邪正相搏的胜负,不仅关系着疾病的发生,而且也影响着疾病发生的证候特点。
1.决定发病与否
(1)正胜邪却则不发病:病邪入侵,正气抗邪,正气充足,驱邪外出,正胜邪却,机体不受邪气的侵害,不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即不发病。
(2)邪胜正负则发病:正虚抗邪无力,邪气得以入侵或致病邪深入,造成阴阳气血失调,机能异常,形质损害,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机体便发生了疾病。
2.决定证候类型
发病后,其证候类型、病变性质、病情轻重与正邪都有关。如正盛邪实,多形成实证;正虚邪衰,多形成虚证;正虚邪盛,多形成较为复杂的虚实夹杂证。感受阳邪,易形成实热证,感受阴邪易形成实寒证或寒湿证。感邪轻或正气强,病位多表浅,病变多轻;感邪重或正气弱,病位常较深,病变多重。另外,疾病与病邪所中的部位有关。无论外感之邪,或是内生之邪,有阻于筋骨经脉者,有在脏腑者,病位不同,病证各异。
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影响发病的因素很多,但可归纳为环境因素、体质因素和精神状态三个方面。 (一)环境与发病
环境,指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而言,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地域因素、生活工作环境等。人与自然和社会环境息息相关,若这种“天人相应”的关系一旦破坏,则会出现病理反应。
1.气候因素
四时气候的异常变化,是孳生和传播邪气、导致疾病发生的条件,故易形成季节性的多发病。如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感寒等。特别是反常的气候,如久旱、水涝、暴热暴冷,既可伤及人体正气,又可促成疠气病邪的传播,形成瘟疫流行。如麻疹、水痘、猩红热(烂喉丹痧)等多在冬春季发生和流行。另外,随四季变化不同,人体阴阳之气的盛衰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同的季节,可出现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
2.地域因素
不同地域,其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生活习俗各有所不同,均可影响人群的生理
特点和疾病的发生,易致地域性的多发病和常见病。如北方多寒病,南方多热病或湿热病。某些山区,人群中易患地方性甲状腺肿等。另外,有些人易地而居,或异域旅行,每致机体的抵抗力下降,易发病,初期常有“水土不服”的表现。
3.生活工作环境
生活和工作环境的不良,亦可成为疾病发生的因素而致病。如工作环境中的废气、废液、废渣、噪声,均可成为直接的致病因素,造成某些严重的疾病,或急性、慢性中毒。生活居住条件差,阴暗潮湿、空气秽浊、蚊蝇孳生等,也是导致疾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4.社会环境
人在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经济状况、文化程度、家庭情况、境遇变迁和人际关系等,亦与疾病的发生有一定的联系。各种社会因素,均能影响人的情志活动,若不能自行调节与之适应,则可促使罹病或成为某些疾病的诱发因素。《素问·疏五过论》所说的“尝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暴苦暴乐,始乐后苦,皆伤精气”,就明确指出社会因素与疾病的关系。
(二)体质与发病
中医学的发病观认为,正气在发病过程中具有主导作用,而作为反映正气盛衰特点的体质,往往会影响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体质在发病中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1.决定发病倾向
体质是正气盛衰的体现,因而决定着发病的倾向。一般来讲,体质强盛,则抗病力亦强,不易感邪发病;或虽被内外邪气所扰,病后易趋实证。体质弱,则易感邪发病,发病后易趋虚实夹杂证,或虚证。《灵枢·五变》说:“肉不坚,腠理疏,则善病风。”“五脏柔弱者,善病消瘅。”说明不同的体质类型,其发病具有倾向性。
2.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
不同的体质,精气阴阳盛衰有别,对某种病邪具有不同的易感性,对某些疾病具有不同的易发性。阳虚之体,每易感受寒邪;阴虚之质,每易感受热邪。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且又生机蓬勃,发育迅速,故易感外邪,或伤饮食或感邪后易热化生风,或易患生长发育障碍之疾。年高之人,脏气已亏,精血不足,抗病力、调节力、康复力均已下降,易感外邪而发病,其病证易形成虚实夹杂证,或虚证,并多迁延难愈。女性以血为本,具有经、带、胎、产的生理变化,对发病也有一定影响,易病肝郁、血虚、血瘀;男子以精气为本,易患肾精肾气亏虚之疾。肥人或痰湿内盛之体,易感寒湿之邪,易患眩晕、中风之疾;瘦人或阴虚之质,易感燥热之邪,易患肺痨咳嗽诸疾。
3.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候类型
感受相同的病邪,因个体体质不同,可表现出不同的证候类型。如同感风寒之邪,卫气盛者,易形成表实证;卫气虚者,易为表虚证或虚实夹杂证。同感湿邪,阳盛之体易热化形成湿热证;阳虚者又易寒化为寒湿证。反之,若体质相同,虽感受不同的病邪,也可表现出相同的证候类型。如阳热体质无论感受热邪或寒邪,都可表现出热性的证候。
(三)精神状态与发病
精神状态能影响内环境的协调平衡,故能影响发病。精神状态好,情志舒畅,气机通畅,气血调和,脏腑机能旺盛,则正气强盛,邪气难以入侵,或虽受邪也易祛除。《素问·上古天真论》说:“恬悛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气从以顺。”若情志不舒,则致气机逆乱,气血不调,脏腑机能失常而发病。所以,调摄精神,可以使内环境协调平衡,从而减少和预防疾病的发生。情志变化与疾病发生的关系具体表现为:①突然而强烈的情志刺激可扰乱气机、伤及内脏而致疾病突发。如临床中常见的突发性的胸痹心痛、中风病等,可因强烈的情志刺激而诱发。②长期持续性的精神刺激,如悲哀、忧愁、思虑过度易致气机郁滞或逆乱而缓慢发病,可引起消渴、胃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