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对照品等国 家管制使用药品(以下统称安全管制药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管制药品合法、安全、 合理使用”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走。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所规走的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是 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规走的毒性剧烈、治疗列呈与中毒列呈接近,使 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硏等活动中涉及使用安全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均 适用本规走。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实 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的准购审批,并对安全管制药品的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等活动迸 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使用单位是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 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药品申购、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制药品购买管理(-)使用药品必须以科学研究或教学为目的。 (二)严格控制安全管制药品的种类和用星,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三)购买人必 须是在职在编教职工。(四)购买人填写《XXXX危险化学品申购统计表》,由院系
负责人审批和单位盖章后,经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准购手续后购 买。
第七条安全管制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安全 管制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 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二)入库须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并建立专用账册, 实行专人管理,做^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 少于5年。
第八条 安全管制药品使用管理(-)使用人填写领用记录,包括领用人信息、 药品用呈、本次实验内容、实验废物处置措施等内容,用呈以单次实验用呈为准,由 双人登记领取。(二)领出的药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监督。(三) 实验剩余药品应上缴保存,并做好登记。过期、损坏的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 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实验中药品产生的废物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标签,由学 院(中心)统一回收处理。(四)实验操作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职工或在籍在校学 生;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五)在利用普通药品进行试验的过程中,产 生安全管制药品品种的,应当立即停止实验研究活动,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六) 未经批准,任1可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安全管制药品的研制、生产、出售、转让和私自 使用等活动。
第九条附属医院实验室管舷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走执 行,由附属医院自行负责。
第十条 本规定于23017年11月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由实验室管理处负 责解释。本规走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