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曲沟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是三结合教育的重要环节的。为了提高我校家庭教育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结合工作若干意见,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和省教育厅、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家长学校是学生家长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理论与方法而开办的业余学校,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的有效形式。家长学校是学校及社区开展家长工作和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普及家庭教育教学知识的良好场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阵地。是由在校学生家长参加的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群众小组业余教育机构。
第一条:家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家长学校的任务是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生理,心理发展的特征,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指导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三条家长学校工作是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各级妇联、关工委密切配合下开展工作,校长对家长学校负全责,学校教务处负责业务管理。
第二章 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负责学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 教 学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家校联系活动。
第十二条家长学校以函授为主,辅以网络、通讯、家长会、座谈交流等其他形式。对文化水平较高的家长,可推荐一些家庭教育书刊,在自愿的原则下,让他们选购阅读,以提高家长的水平。
第十三条家长学校的工作要与家访、家长会、家长接待等形式的家长工作相结合,使之互助补充,互相促进。
第十四条要建立一支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教育水平的预定的家长教育队伍,以提高家长学校的教育水平。
第四章 考核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六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5%。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
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学校委员会委托教务处、教科室、少先队具体负责操作。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