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应认真对待,但不越级下指令。
3、 领导者对直属被领导者必须建立规范的检查制度和非规范的抽查
制度,以保证本部门的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出现失控状态。被领导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检查、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
4、 为保证本部门各项工作处在受控状态下,领导者有权越级检查工
作,并应保持经常化。
5、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处罚。 第五条、 工作指导
1、 各级领导者必须对不会进行业务处理的直接被领导者进行工作指
导;对不正确的工作或操作,必须给予纠正,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如果领导者也不会处理,可以向上一级领导者或专业领导部门请求支援。如仍不能解决,可以请企业外面有关机构给予咨询指导。
2、 工作指导必须认真、及时。各级领导者决不能允许直属被领导者中
不会工作或不能正确工作的现象存在。
3、 各级领导者在接到下级要求工作指导或请求支援时,应及时予以满
足或答复,不允许久拖不决或置之不理。
第六条、 考核评价
1、 领导者必须对直属被领导者进行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人事考核,
对被领导者在业务成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三个方面的情况予以确认,按统一的考核办法,确定最后的考核结果。
2、 人事考核结果不仅是为了给每位职工以公正的评价和待遇,同时也
是为每一位职工的能力开发、自我提高提供依据,从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提高职工的素质。因此,最后考核结果及其产生原因和今后努力方向必须由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者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反馈给被考核者,不允许不反馈或敷衍了事。
3、 经过考核,对那些工作中不接受批评或不认真改进工作者,将被视
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而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成绩的肯定和过失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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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领导者对直属部下的工作状况必须及时了解,对取得成绩的部下,
应及时予以褒奖;对在工作中出现过失和差错的部下,要视其情况给予明确的批评和纠正。
2、 各级领导者应允许直属被领导者在工作中出现差错,但发现差错后
应及时纠正并制定措施,防止同样或类似差错再发生。决不允许对部下的工作偏差迁就姑息,或没有防止再发生措施而再犯同样的错误。
第八条、 工作改善
改善本部门工作,是每一位领导者的主要职责之一。各级领导者应不断分析本部门的工作差距,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采纳下级的合理化建议,鼓励、支持和指导他们改进工作。对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各级领导要及时向上反映,一经采纳,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各级领导者对部下改进工作的建议,决不能态度漠然,甚至挫伤下级积极性。
第九条、 互相尊重
1、 领导者和被领导者是职责不同的共同工作关系,应注意加强感情交
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互相激励。每个领导者和被领导者,都应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和隐私权,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伤害对方人格或利用各种理由进行人身歧视。
2、 当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产生某种隔阂时,领导者有责任主动采取措
施,尽早消除隔阂,取得谅解和团结。
3、 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应经常就工作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沟通信
息,保持工作关系的和谐。
第十条、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和纪律
1、 本企业所有的领导者都必须自觉严格地执行和维护本企业各项规
章制度,不能享有特权。
2、 任何领导者在工作区内发现有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不论是否
是自己的直属部下,都应予以制止和纠正,不允许放任自流;违反者必须无条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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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选 聘 录 用 制 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选聘人才的质量和有效地控制人力成本费用,特制定
员工选聘录用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选聘录用事项,须依此执行。
第三条 选聘人员必须是对职位空缺的补充,新事业人力资源的储备和为使
组织更具活力而聘的人才。
人 员 甄 选 程 序
第四条 招聘员工的部门需提前一个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见附表三,
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招聘编制内的设计师可不履行此程序)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拟定招聘计划和招聘
预算,并具体执行招聘工作。招聘方式可采取内部调整、外部选聘或同时选聘等多种形式。
招聘面试与甄选考核
第六条 所有应聘人员应填写统一的《求职申请表》(见附表四),由人力资
源部或用人需求部门初审应聘材料,对基本符合入职条件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面试。
第七条 原则上面试甄选小组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组成。
1、 设计师的选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次面试,面试合格者由各分部、
各分公司经理进行二次面试,经分公司/分部负责人确认可以试用的,由各分公司/分部安排其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2、 凡3日内未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一律按其到人力资
源部报到之日起薪,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3、 巡检员的选拔由人力资源部和工程部经理共同进行初次面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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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由总工程师进行二次面试;
4、 其他部门人员的选拔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面试,必
要时由总经理进行二次面试。
第八条 面试、培训、考核、上岗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五)
第九条 经初选后,应聘候选人接受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知识和能力考核。 第十条 对经评定未录用人员,要将材料归入人才储备库;对录用人员由人
力资源部通知其报到,并办理上岗手续,自报到之日起薪。
第十一条 新员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到人
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复印备案。
岗前培训与试用期
第十二条 各部门确认试用的员工渡过5-15天的工作考察期后,方可进行岗
前培训,所有新入职员工原则上必须在入职一个月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者正式上岗试用。
第十三条 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每月1—2次,每次培训1—5
天。
第十四条 每月25日前,试用期员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转正,填写《转正申
请表》(见附件五)并附试用期内述职报告,由员工所在部门对其试用期的工作和表现进行评定,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特殊岗位进行相关考试,否则,按试用期待遇计算。
第十五条 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试用者本人应提交试用期内
述职报告,特殊岗位进行二次考试,由用人部门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要求和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以确定是否转正、转岗、延长试用期或辞退等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被正式录用员工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相应级别的
待遇。
附 则
第十七条 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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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人员增补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希望到岗时间 应 性别: 男 女 不限 具 婚姻: 已婚 未婚 不限 备 年龄: 岁—— 岁 资 专业: 格 外语: 及 计算机能力: 条 工作经验: 件 个性: 技能: 其他: 人 力资源部意见 经理意见 补 充 人 工 作 内 容 增补职务 增补员额 缺员补充 扩大编制 储备人力 申请增补理由 其他 的 学历: 高中 大专 大学 硕士 员 部 门 主 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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