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行政处罚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XX县卫《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放法》第十五、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生和计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三十一、三十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划生育《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七、三十八、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执法监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九、四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督局 十、四十二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放射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行政处罚XX县卫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第十五、生和计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三十一、三十划生育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七、三十八、执法监 (二)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未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三十九、四督局 采取相应措施的。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十、四十二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39 行政处罚 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规定,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40 行政处罚 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放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行政处罚的; 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XX县卫法》第十五、 (二)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生和计三十一、三十 (三)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划生育七、三十八、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执法监三十九、四射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督局 十、四十二条 (四)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工作的; 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 (五)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的。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行政处罚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XX县卫《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技法》第十五、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生和计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三十一、三十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划生育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七、三十八、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执法监康检查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处罚。 三十九、四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督局 十、四十二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41 行政处罚 对放射单位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42 行政处罚 对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43 行政处罚 对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开展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放射工作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行政处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XX县卫法》第十五、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生和计三十一、三十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划生育七、三十八、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 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执法监三十九、四 (二)未按《职业病防治法》和本办法规定履行法定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督局 十、四十二条 职责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行政处罚XX县卫法》第十五、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生和计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三十一、三十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划生育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七、三十八、执法监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三十九、四督局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十、四十二条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 (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艾滋44 行政处罚 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 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处罚。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行政处罚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XX县卫法》第十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生和计三十一、三十划生育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七、三十八、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执法监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三十九、四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督局 四十二条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十、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艾滋45 行政处罚 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否立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行政处罚XX县卫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法》第十五、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生和计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三十一、三十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划生育七、三十八、可证: 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执法监三十九、四督局 (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十、四十二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品生产单位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 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行政处罚《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XX县卫法》第十五、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生和计三十一、三十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划生育七、三十八、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执法监三十九、四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督局 十、四十二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46 行政处罚 对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47 行政处罚 对违规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 责人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48 行政 对提供、使用《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 未经国务院卫生主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行政处罚XX县卫单位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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