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 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废止
第十二条 制度编制的流程(见附件一)。专业管理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专业管理部门起草初稿→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专业部门的意见)→企业管理部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初审→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1、制度编制需求的识别与确认。全面分析和识别制度编制的需求,了解本部门有关职责、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特别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其他企业同类制度,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见附件二)。
2、征求意见。制度在初稿编制完成后,都必须在公司相关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见附件二),反馈意见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3、前期研讨。若为了工作方便,提高效率,可以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研讨结果,而不再另行征求意见(“会议纪要”可代替“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4、制度初审。初审的内容包括:采纳反馈意见情况;与其他专业制度的衔接情况;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是否正确;制度编写格式(见附件四)是否规范;有无相应的流程与表单;有无检查计划和培训计划表(见附件五);有无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或相应会议纪要);有无制度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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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附件六,首次编制不需要)等方面。企业管理部制度审核人员要形成书面的审核意见,填写制度审核单(见附件七),并随同制度文本一起按下列方式提交公司审定:
(1)经企业管理部初审确认为“很重要”的制度须在公司经理办公会上进行审定。
(2)确认为“重要”的制度在公司例会上审定。
(3)确认为“一般”的制度可在公司例会上审定或组织相关的专业部门进行会签(需进行会签的单位由编制制度的专业部门提出)。
凡未征求意见或企业管理部初审的制度,不得提交公司领导审定或会签。
5、批准下发。“很重要”和“重要”的制度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下发,属于“一般”的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
第十三条 制度的修订流程(见附件一):编制制度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企业管理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四条 制度的废止流程(见附件一)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企业管理部审核→提交经理办公会或公司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 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五条 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相关专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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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六条 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见附件五),并提交到企业管理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企业管理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 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十八条 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企业管理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制度下发时,应附一年内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计划:制度下发执行的前三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相关单位执行制度情况每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制度下发三个月后,起草部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填写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见附件八)或形成书面报告交给制度管理部门制度建设人员。
2、制度检查主要内容: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制度本身存在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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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条 定期评审:每年十二月初,企业管理部组织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填入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见附件八)。
第二十一条 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管理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二条 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制度管理与建设的评价报告。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制度管理和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总经理。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制度的存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存档管理工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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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用专门的档案盒(袋)存放各类制度。
第二十四条 每项制度应体现管理“痕迹”,每项制度的档案应包括 以下基本内容:
1 2 制 度 3 编制过程 4 宣传贯彻 检查执行 过 程 修订过程 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制度初稿 规范审核单 经过会议研究讨论的会议纪要(若进行会签的,复印会签页) 5 红头文件(待实行网络化后取消) 6 下发1月内组织培训的记录 7 制度下发后前3月每月1份执行检查报告 8 制度下发3个月后,每3个月1份执行检查报告 9 提出制度修改申请(建议)单 10 重复1-8项内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制度及制度建设档案属于公司内部资料,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严禁向外提供。否则,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的处罚规定,除要求返还资料弥补公司损失外还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 附件一:制度管理流程
附件二: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附件三: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 附件四:制度编写格式规定
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和培训计划表 附件六:制度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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