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关于实行大学生创新学分的实施办法
(怀院发[]号附件)
为了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社会实践及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倡导大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创新学分的范围
凡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社会实践及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或获得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二、创新学分的用途
经教务处审核认定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可用于: .冲抵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学分。 .冲抵部分公共选修课学分。 .记载奖励学分。 三、奖励项目 (一)学科竞赛
.凡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省级各类学科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
.全校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一等奖获得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
.艺术、体育类竞赛活动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体育类竞赛获得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视同为获得一、二、三等奖,并记相应学分。
(二)科技活动
.国际性大学生科技活动(含设计、发明创造等)中获奖者或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取得专利,经学校审批,可获得个创新学分。
.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科技活动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省级科技活动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记、、学分项;国家级或省级科技活动获优秀奖、鼓励奖者,国家级每人记学分项,省级每人记学分项。
.在国家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研究论文者,根据刊物级别和作者顺序记学分篇。 .主持学校和省教育厅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或公开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论文者,省厅项目记学分项,学校项目记学分项。
(三)其他
参加国家认可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者,参与国家和湖南省精品课程网页创建、课件主要制作者,或在文学艺术创作及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可记个创新学分。
四、认定程序
.每学期第二周前,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怀化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所在学
1 / 3
院(中心、部)或活动组织单位推荐,报校团委审核认定(其中学科竞赛学分由教务处审核认定),符合规定的给予学分,并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或同一类别奖项申请创新学分的,取最高值,不重复奖励。但不同类别的创新学分可进行累加。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怀化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表: 怀化学院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怀化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2 / 3
申请人 所在院(部) 专业、年级 学号 .冲抵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学分( ); 本次奖励学分用途 .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 ); .记载奖励学分( ) 获奖等级 项目类别 学科竞赛( ) 科学研究( ) 行业证书( ) 社会实践活动( ) 申请依据及申请学分数(另附有关文字材料及证书等证明材料) 院(部) 认定意见 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校团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教务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注:.学生申请创新学分流程:①学生填写申请表——②院(部)审核——③报送校团委、教务处。
.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院、校团委、教务处各存一份。
建议学生应获学分数: 项目名称 集体 个人 申请 学分数 否( ); 是( ) 申请时间: 申请学分数: 是否申请过奖励学分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