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管理制度目录
1、实验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黄陂区实验中学奖励性绩效工作补充规定 3、实验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补充说明 4、黄陂区实验中2014年学教师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5、实验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考核办法 6、实验中学教师职称聘任评分细则 7、实验中学骨干教师评分表 8、实验中学教师专业成长制度
实验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14年9月修改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台阶,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活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该方案。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校长 成员:总支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校长 成员:各年级分管校长 3.协调和仲裁小组 组长:总支书记 成员:各支部书记 三、发放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体现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3.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4.体现职、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发放依据
黄陂教育局下发的《武汉市黄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五、考核范围
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校长(书记)按《黄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试行)》执行。
六、考核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师德5%、教育教学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25%、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教师专业发展5%、考勤10%)。
七、遵循教育局文件的几个规定:
1.校长(书记)绩效考核由教育局组织进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与本校教师的平均奖励性绩效水平的比例为1.3﹕1。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
2.行政工作量在“教育教学工作量”中计入。副校级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工作量的1.1折算;中层正职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基本工作量的60%折算;中层副职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基本工作量的40%折算。未任课的行政领导其余各项按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
3.班主任工作量按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一半折算。经费单列,单独核发。 八、分配方法的有关说明
1、班主任奖励性绩效津贴单独核算,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全年按9个月计算,经费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奖励性绩效津贴单独核算,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全年按9个月计算,经费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
3.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六个部分:即师德5%、教育教学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25%、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教师专业发展5%、考勤10%。分配方法见下文实施细则。
4处室人员设岗如下:
(1)教导处: 南区:2人 北区:1人 (2)政教处: 南区:2人 北区:1人 (3)学籍: 南区:1人 北区:1人 (4)教师档案:南区:1人 北区:1人 (5)图书室: 南区:2人 北区:1人 阅览室: 南区:1人
(6)后勤: 南区:3人 北区1人 (7)心理咨询中心:南区:1人 (8)教科室: 南区:1人 (9)办公室: 南区:1人 (10)保健室: 南区:1人
(11)实验员: 南区:2人 北区:1人
(12)财务室: 南区:1人 北区:1人(北区负责收取非义务费用) 处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分管校长视其考勤、坐班情况确定,分为三等:①金额分别为9000、8500、8000左右,每等差距500元左右。②全部全勤服从
分配,工作认真负责为一等。③凡各处室人员超编的按处室二等计算,没定岗教师如全勤出勤,完成学校任务按8000元发放。④对于缺勤只扣除考勤金额不降等。⑤生病在家休息视病情决定发放金额(原则上按没定岗金额8000元的一半发放)。⑥每学期全部缺勤人员视为缺岗。⑦不上班人员不发放。⑧综合学科课节达到8节不足9000元的按9000元发放。
5.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总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总额水平的2倍。 6.任课教师年满55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在其工作量基础上除以0.8核算最后工作量。
7.学校规定不同学科教师应该担任教学任务的班额数是:语文、数学一个班,英语、物理、化学两个班,具体工作量的认定如下:
⑴语文、数学两科达8节及以上的视为满工作量(含活动课、班会、专题教育)。
⑵英语、物理、化学达8节及以上为满工作量,其中物理、化学演示实验、学生实验完成达100%视为满工作量(含活动课)。
⑶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达10节,音乐、体育、美术、劳技达11节为满工作量(其中含课间操、兴趣小组工作量)。综合学科教师课节不达标的,其专业档案得分按其实际得分的按90%(6节)、70%(5节)、50%(4节)计算拿该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违规扣除项的说明:
⑴随意调课,没有经过教导处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被调课扣50元,调课人扣100元,分管校长扣200元。
⑵综合学科教师课节不达标的,按比例80%(6节)、60%(5节)、40%(4节)拿奖励性绩效工资。
⑶凡区级抽考学科处于全区前5以外的,所教学科的教师及班主任降等次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⑷学校领导因工作失误,造成所负责工作有负面影响,影响学校声誉的,该领导只能享受教师待遇,不享受领导待遇。分管领导分管学科、处室、功能室没有按课标要求落实课程,或没有按处室功能室要求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量来确定:只完成80%扣分管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只完成60%扣分管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10%,只完成50%及以下的不发领导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⑸凡不服从分配,没有上班的且又没有到休息年龄的教师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⑹理、化、生教师上演示实验课,学生实验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一二三等分别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0%、80%、60%下发。(以下同)
⑺音乐、美术课在音乐室、美术室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
⑻体育教师室外课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
⑼信息技术课按规定上机课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60%为三等。 9.学校周平均课时量为“7节×5天×教学班数÷专业教师数=学校周平均课时数”。朝读和下午活动课计入教师周课时量,按每个0.5节计算。七八九年级周1、3、5为语文朝读,周2、4为英语朝读,语文共计1.5课时,英语共计2课时(单班计1课时)。下午活动课七年级周1—4为语文、数学、英语、语文。语文、英语计1课时(英语单班计0.5课时),数学计0.5课时;八年级活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