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认定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
姓 名 出生日期 性 别 学 历 近期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照片 毕业学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证书编码 医师资格证书 □ 临床 □ 执 业 医 师 □ 口腔 级 别 类别 □ 公共卫生 □ 中医 □ 执业助理医师 □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正确信息内容 (原湖北)执业机构 个人详细通讯地址 错误信息内容 本人申请签字 原工作单位审核 确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执业机构所属 该医师资格批准文件为鄂卫 [200 ] 号 第 页 第 列 第 行。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与需提交的材料一并交至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2号),需更正的信息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意见为认定时所在原单位及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认定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湖北省认定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并加盖原认
定时的工作单位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2、原《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1999年填写且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此表在个人档案内或原认定单位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可找到此表)。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内芯正反两页,原件收回换发新证)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2000年6月前学历);
6、小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景需相同,要求照片背面第一行标有姓名,第二行标有身份证号码);
7、身份证号码、姓名、学历错误需变动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1)如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系公安部门变更造成的
1.1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原号码不变,不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 1.2原号码有变化的,需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更正证明原件;
1.3其他原因造成的,需提交能够证明原身份证号(或姓名)和变更后身份证号(或姓名)的个人档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情况说明(需加盖所在单位意见及所属卫生计生部门公章)。
2)更正2000年6月前学历的,需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注:对医师资格证书信息变动较大的,窗口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变更人员提交个人干部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