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五中学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本部校区)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宁波市201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通知》和《宁波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公示、诚信、培训、监督等制度,顺利完成2014年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xx
成员:杨相云、李骏、苏安华、褚仲良、陈永生、钱天跃、陈亚琴、潘腊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
三、测评组成员
(一)综合评语(负责人:xxxx) 组长:xx、xx腊月
(二)审美与艺术(负责人:xx) 1.音乐组长:xx组员:xx、xx 2.美术组长:xx组员:xx、xx (三)实践与服务(负责人:xx) 组长:xx、xx腊月
(四)运动与健康(负责人:xx) 组长:xx组员:xx海虹、xx (五)探索与研究(负责人:xx)
1.信息技术组长:钱天跃组员:丁志刚、陈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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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实验操作 组长:xx
组员:尚翠珍、周爱芬、江碧清、俞依芬、张蕴春、董雅斐、王康康、屠淑婷、何立新、庄
xx、xx、xx、xx
3.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
组长:干学展组员:陈亚琴、杨敏灵、骆琼玛、李烂漫
组员:张筱恩、刘爱金、李镝、江碧清、吴淼娜、干学展、俞依芬、吴波组员:张筱恩、刘爱金、李镝、江碧清、吴淼娜、干学展、俞依芬、吴波
四、工作安排
1、召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会议,议定测评工作实施方案;2、由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具体制定测评细则,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审定;3、通过翻印和学校网站向学校公示《十五中学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4、召开初三学生大会和家长大会,做好《十五中学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解释说明工作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加强测评小组成员的培训,确保测评工作顺利完成; 6、各项测评实施时间:2014年3月至4月;
7、及时做好资料、数据、案例等收集整理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宁波市第十五中学2014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实验校区)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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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公示、诚信、培训、监督等制度,顺利完成2014年我校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xx、xx
成员:吴凤、丁叁斌、丁珊珊、周竹筠、鲍文雄、王亚丽、阎云泉、王磊、王琳家长代表:徐锡伍(302班徐晨旭家长)
学生代表:xx(308xx) 三、测评组成员 (一)审美与艺术
组长:阎云泉组员:音乐:李文媛美术:李臣义、阎云泉 (二)实践与服务 (三)运动与健康
组长:王亚丽组员:丁叁斌、徐学文、尹海孟、郑艳芬 (四)探索与研究 组长:xx副组长:xx 1.信息技术 组员:xxxx昳、xx 2.科学实验操作
组员:王磊、鲍文雄、金一、钟燕萍、吴珊娥、杨伟、朱文军、俞姗杉、林建、荣春雨、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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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3.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
组员:王琳、马盛艳、徐红晖、王庆虎、姜海楠、林雯雯、张杰、朱敏亚、周立颖、李玲丹、
xx、xx (五)综合评语
组长:丁叁斌组员:崔丽君、莫叶青、王庆虎、鲍文雄、丁维、吴江、马盛艳、倪蓓芸组长:丁珊珊组员:崔丽君、莫叶青、王庆虎、鲍文雄、丁维、吴江、马盛艳、倪蓓芸
四、工作安排
1、成立校领导小组并议定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2、由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具体制定测评细则,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审定;3、通过翻印和学校网站等途径向学校公示《宁波市第十五中学实验校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4、召开初三学生大会和家长大会,做好《宁波市第十五中学实验校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解释说明工作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加强测评小组成员的培训,签订诚信协议,确保测评工作顺利完成;6、各项测评实施时间:2014年3月—4月;
7、及时做好资料、数据、案例等收集整理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上报;8、各项测评实施细则
(一)审美与艺术 音乐测评实施办法
一、学习品质的测评及等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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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平时的上课表现,以及对音乐的喜爱程度,是否能积极主动地参加由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音乐活动,及在活动中的表现,通过向任课老师及学生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测评。
1、测评内容:
(1)不无故缺课、旷课,迟到、早退; (2)上课之前,准备工作充分;
(3)上课认真听讲、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情; (4)上课不违反纪律、积极参与老师设计的教学环节;
(5)听从老师安排,热情积极地参加音乐舞蹈兴趣小组及艺术表演活动;2、等级确定
学生学习品质等级由教师和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符合要求的打合格“P”,不符合的打不合格“E”;经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四人小组)、任课教师评定产生,若在自评、互评、师评中有4个E的,直接得E,其他为P,最后由测评小组人员审核确定。
(一)必测项目:欣赏与基本常识;
按市教研室提供的样卷测试并根据分数确定P或E。
(二)选测项目: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三项,学生任选其中一项测试。 1、演唱:
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背唱。要求:做到发声正确、声音洪亮、节奏准确、有表情地表达歌曲情感。
教师根据其演唱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2、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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