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调查,发挥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的支撑保障力度;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程度进一步提高;全面实现绿色矿业发展格局;推进“多规合一”,实现矿地统筹管理,力促矿业管理制度创新。
(一)2020年规划目标
1、加强基础地质调查服务。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安全保障程度,开展地热等绿色能源资源调查评价和矿山生态调查,提高地质勘查工作服务水平。
2、逐步压缩现有固体矿山规模。根据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等要求,逐步减少固体矿山数量,规划期末固体矿山个数不超过15个。
3、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通过技术改进等方式,规划期内铁矿废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铁矿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全面提升非金属矿种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地热田采、灌均衡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及自动化开采动态监测系统,全市地热田地热平均灌采率不低于50%。
4、继续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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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展望
全市矿山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地质工作在城市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突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固体矿山实现转型发展,资源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形成与首都发展要求相匹配的矿产资源管理和运行新机制。
专栏: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绿色矿山百分比 固体矿山数量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绿色矿业发展 铁矿 汉白玉 叶腊石 其他非金属 地热平均灌采率 地热开采量 (万立方米/年) 回灌量(万立方米/年) 消耗量(万立方米/年) 2015年 55%(12个) 22 —— —— —— —— 45% 1010 456 554 2020年 100% ≤15 100% 100% 100% 100% 50% 2000 1000 1000 指导性 约束性 指导性 指导性 指导性 属性 约束性 指导性 —12—
第三章 实施基础地质调查与服务
结合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运用先进地质理论和调查方法,开展以城市地质调查为重点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为新城和重点镇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和城市管理提供服务。
第一节 开展城市地质调查
拓展城市基础地质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开展综合地质调查、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和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为城镇安全运营和生态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安全保障。
(一)开展平原区环境综合地质调查
结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热点问题,开展平原地区1:5万环境综合地质调查,查明区域地质背景条件、资源分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现状,进行区域资源潜力评价和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区划,提出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建议。
(二)推进重点小城镇综合基础地质调查
继续推进北京市政府确定的42个重点小城镇综合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小城镇范围内地质资源潜力和地质环境现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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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镇建设选址、安全饮用水、清洁能源、垃圾填埋和推动地质旅游等提供支撑。
(三)继续推进北京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
开展五环范围内地下空间资源潜力和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调查与研究,深入了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影响因素,并开展地下空间地质环境监测,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四)深入开展土壤地球化学调查
进一步查明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供科学依据,满足城市发展对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的的需求,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第二节 推进重大工程前期综合地质勘查
充分发挥地质工作对“十三五”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作用,在
重大项目实施前先行开展综合地质调查,查明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背景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为工程建设提供地质安全的合理建议。
(一)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地质环境适应性综合调查评价 查明区域地质背景现状,评价其地质安全程度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副中心合理规划建设提出地学建议。
(二)开展冬奥会、世园会场馆地质条件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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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工程建设区域基础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土壤地球化学质量、清洁能源资源等地质情况,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相适应的地质图件,针对适宜性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三)开展新机场建设区域调查评价
开展新机场建设区域基础地质、清洁能源资源等方面调查与评价,探索建立省(市)间新机场区域综合地质环境预警系统,对新机场的规划建设和地质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合理建议。
(四)部署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调查评价
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区开展1:5万环境地质调查及其它综合地质调查,其中,重要的交通通道工程建设区另行开展1:2.5万专项地质调查,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为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第三节 推进地热等能源资源调查评价
积极推进地热、浅层地温能等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提高绿色能源资源保障程度。
(一)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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